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绿化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1996-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办发〔1996〕6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绿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造林绿化是一项有益当代,造福子孙的社会性生态工程建设。为了加快我市造林绿化步伐,推进“森林城”建设,尽快把长春建设成具有高度质量生态环境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特做如下通知:

一、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责任

领导是搞好造林绿化的关键。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制度。一把手要亲自抓绿化工作,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的问题。要逐级落实领导责任,签订绿化责任状,搞好检查验收。对完成任务好的进行表扬,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差的进行批评。要按照大连经验,结合本地情况,建立一票否决制度并作出相应的规定。

二、制定政策,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的发展

造林绿化是一项基本建设,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动造林绿化工作的快速发展,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绿化用地、资金筹集、收益分配、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政策。通过政策调动各部门、各单位造林绿化积极性。

三、狠抓薄弱环节,突出绿化重点,大上绿化水平

当前,绿化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严重影响了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开发小区绿化,多年来绿化资金、绿化用地、管理等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农村村屯绿化多数没有达到标准;全市的绿化水平提高较慢。各地要把这些薄弱环节作为工作重点,加强领导,集中力量,狠抓落实。在今年的造林绿化工作中,一定要有新的突破,确实搞出一批绿化精品来。

四、强化绿化委员会办事机构,充分发挥绿化办公室的作用

绿化委员会是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保留的非常设议事部门。绿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绿化办公室,承担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国土绿化的任务,发挥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的作用。各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绿化办公室的工作,强化绿化办公室的领导,从组织机构、编制、人员配备、活动经费等方面进行加强,使绿化办公室成为政府领导造林绿化工作的一个得力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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