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997年长春市房地产开发区域及规模安排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997年长春市房地产开发区域及规模安排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7-05-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府发〔1997〕43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997年长春市房地产开发区域及规模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1997年长春市房地产开发区域及规模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
1997年长春市房地产开发区域及规模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统一限”开发管理原则,加大执行力度,以提高住宅建设比重、加快住宅建设速度为主线,以严格控制中心区开发建设为手段,杜绝点地要号、分散建设和以自建、合建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抓好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工作,盘活商品房存量,借助房改回笼资金,加强法制建设,力争基本解决历年回迁安置遗留问题。以加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为内容,全面提高住宅小区的整体建设水平。
二、开发的原则
(一)市中心区严格控制新上商品住宅综合开发项目。
中心区的范围是:北起长春火车站,南至南湖大路,东起伊通河以西,西至长沈铁路,占地约28平方公里环状范围内。
(二)在中心区内坚决制止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有经营商品住宅行为的倒危房改造、单位自建、自有生活区改造项目的建设。
(三)在中心区内要适当限制自建自用的单独插建项目。
(四)严格控制新批宾馆、高档写字楼、大型百货商场、豪华住宅建设项目。
(五)实行集中成片开发建设。其开发范围是:
1、南关区:
卫星路小区——东起南岭大街,西至人民大街,南起卫星路,北至繁荣路。
2、二道区:
(1)东盛居住区——东起东环城路,西到东盛大街,南起自由大路,北至吉林大路。
(2)星火小区——东起东盛大街,西至临河街,南起自由大路,北至岭东路。
(3)东荣大路两侧二百米开发区。
3、朝阳区:
多福小区——湖西路、红旗街、长治路、建平街范围内。
4、宽城区:
长新居住区——北起长新街,南至一匡街,;西起凯旋路,东至兴业街。
5、绿园区:
(1)景阳居住区—普阳街、景阳街、和平大路、长春纺织厂北侧范围内。
(2)安居50万平方米小区(即基隆安居小区)——北起花莲路,南至新竹路,西起玉米深加工生活区,东至市一级绿地东边缘。
(3)现代化住宅产业试点小区——泰来街、西郊路,普阳街、泰翔小区北侧范围内。
(4)汽车厂生活区——38街区,2、3街区。
(六)抓好围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而实施的开发项目。经充分论证后,严格控制规模,有目的、有步骤地逐步推进。主要项目包括:
1、围绕永春、全安、建和、长白、合心、朝阳二次变电所建设而实施的建设项目。
2、围绕永春北区二号锅炉房、贵阳居住区锅炉房建设而实施的建设项目。
3、围绕永长路的拓宽改造工程而实施的开发项目。
4、各开发单位围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而实施的配套设施项目。
(七)商品房屋,特别是公建房屋要以销定建,掌握市场需求,盘活存量房屋,避免产生新的空置商品房。
(八)房地产开发项目、回迁资金必须落实,启动资金必须到位,确保社会的安定。
(九)已初步形成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严格按规划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及环境建设,坚持建成一片、环境改善一片。
三、开发规模安排
1、全年施工面积控制在325万平方米;
其中结转施工面积225万平方米;
新开工面积100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80万平方米,占新开工面积的80%。
2、新开工面积分解
(1)1997年提供区域范围新开工控制在50万平方米;
(2)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开工控制在30万平方米;
(3)安居工程建设新开工控制在20万平方米。
3、竣工面积安排120万平方米。
4、计划完成投资控制在18亿元。
四、主要措施
1、对已确定的5个行政区内的开发区域,应由规划局提报l/500现状图和详细规划方案,并组织论证后,编制出
修建性详细规划。
2、根据提报的现状图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分区、分段进行经济指标测算,确定开发经济政策。
3、对居住小区开发项目试行招投标办法,总结经验,为1998年全面推行做好准备。
4、及时掌握全市商品房库存分布情况(一图一表),为1997年商品房生产计划安排提供可靠依据,调剂商品房供求总量,盘活商品房存量。
5、对拟批的开发项目,要严格审核该区域的基础设施(包括水、电、热、煤气等)状况,如不具备条件,经改造后仍满足不了新建工程需要的,不予批准建设。
6、严格审核新开发项目的绿化、道路、供热、煤气、供电、给排水等配套工程使用功能及标准。
7、加大检查力度,依法进行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现象。
8、配合房改部门,加大房改力度,对开发商所有权的住宅房屋向承租人出售,回笼资金,投入再开发。1997年在伊通河两岸改造工程、贵阳小区、永春A区、长新小区、东盛.小区中进行,推进房改进程,逐步取消福利制回迁房分配制。度,大量回收资金。
9、按照建设部要求,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协调,加强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工作的管理。1997年拟报部级住宅建设试点小区是富豪花园二期、星火小区;省级住宅建设试点小区是建新小区、大兴小区、亚泰新村、多福小区。
l0、加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工作,完善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建成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
11、继续强化居民回迁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工程、资金的协调,力争基本解决历年回迁安置的遗留问题,确保1997年回迁安置目标的实现。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