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山洪及泥石流易灾区群众倒危房重建维修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延州政电〔2005〕13号

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山洪及泥石流易灾区群众倒危房重建维修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

今年入夏以来,我州频繁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导致民房倒塌、损坏,部分群众的生存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目前,易灾区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危房中,为从根本上解决易灾区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做好易灾区倒危房重建维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切实做好易灾区群众倒危房维修重建工作,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各县(市)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解决山洪、泥石流易灾区群众倒危房的维修和重建工作,县(市)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综合治理,保护环境

各县(市)要加强易灾区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组织好农业、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对易灾区进行科学分析研究,制订易灾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发展规划,继续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加强植被保护,开展农田基本建设,防止水土流失,切实改善易灾区生态环境,提高易灾区的抗灾、救灾、减灾能力。

三、认真排查,完善措施

各县(市)要逐村逐户搞好摸底排查,对易灾区群众的危房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真正掌握易灾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解决办法和措施,采取个别修缮、原地重建、部分搬迁、整体搬迁等措施,切实解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要制订并宣传落实好易灾区灾民紧急转移预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组织救援和灾民自救的能力。

四、加大投入,精心组织

各县(市)要集中使用农村新居工程资金、边疆少数民族房屋改造补助费、地方自然灾害救济费等,优先解决易灾区群众危房重建维修资金。要分清轻重缓急,对因灾倒塌房屋和目前仍居住在危房、过冬确有困难的群众,要周密安排,科学计划,精心组织,立即着手重建维修工作。此项工作要在入冬前全部完成,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五、落实责任,加强监督

县(市)乡(镇)、村(屯)三级领导干部要制订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确保万无一失。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山洪、泥石流易灾区倒危房重建维修工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要追究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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