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8年房产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佳政办发〔2008〕29号
颁布日期:2008-07-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8年房产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8〕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2008年房产交易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佳木斯市2008年房产交易会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城市建设事业发展,推动房地产经济快速增长,进一步活跃房产交易市场,根据我市房产市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本届房产交易会(以下简称“房交会”)主题

新人居,新佳城。

二、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繁荣我市房地产经济为宗旨,通过构建房产交易平台,激活房产交易市场,促进房屋商品化流通,突出商品房展销、二手房交易和优惠政策办证三个重点,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正确引导二手房消费,充分发挥房产交易有形市场的信息平台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房交会内容

(一)商品房展销。推荐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商进场,展示销售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为引导我市房屋消费理念,重点推介:

1、新开盘、新设计、新区位的规模化商品住宅小区。

2、棚户区改造项目、经济适用房项目等小户型低端商品住宅。

3、产权商铺、门市、写字楼等非住宅商品房屋的销售、租赁。

4、政府招商引资的新开发商品房项目免费宣传推介。

5、房屋相关配套产业的经贸展销活动。

(二)开展二手房交易中介服务。依据房产交易有形市场的平台,组织有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进场服务,在佳木斯房产交易网站、市场内的电子发布平台及各类媒体上免费发布二手房买卖和租赁等房源信息,宣传推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举办房产拍卖会,与市产权交易中心协作开展国企改制房产挂牌转让活动,并提供看房车免费看房及各种代理代办业务。

(三)出台优惠政策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对房交会期间办理的房屋买卖、赠与、租赁、新建等各类房产交易和房屋权属登记,均享受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其它登记手续。

(四)大力开展公房出售收尾工作。房交会期间,大力宣传并广泛开展公房出售收尾工作,力争做到优惠政策宣传到位,售房资金收缴到位。继续执行市政府〔2004〕20号文件,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弱势群体给予再优惠的政策。

(五)切实解决历史遗留及疑难问题。对于提供要件不规范、登记资料不健全而无法按正常登记程序办理的历史遗留疑难问题,每件必接,先予受理,经调查审核后,给予办证并可享受优惠政策。

(六)开通权属登记便民服务直通车。房交会期间,开通房屋权属登记便民服务直通车,开展远程无线上网办公、流动宣传办证工作,特别针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开展零距离服务,上门办理手续,送证到家。

(七)联合开展房屋贷款、法律服务现场办公。房交会期间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与市各金融部门就商品房按揭贷款、二手房抵押贷款、房屋消费贷款等开展联合现场办公,同时举办房地产政策、法律咨询活动及现场办理法律公证手续。

四、房交会优惠政策

(一)转让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契税税率由3%减至1.5%,本次房交会后继续执行此政策。

(二)契税滞纳金减半征收。

(三)非住宅租赁手续费由1%减至0.5%,住宅租赁手续费由每套100元减至50元。

(四)对自建房屋登记和改变使用性质变更登记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40元/m2降至20元/m2。

(五)房交会期间购买公有住宅,理顺部分产权,按原优惠政策执行。

(六)房交会期间进场服务的中介机构免收信息咨询费。

(七)房交会期间现场展销商品房让利5%—10%,组织开发商对尾盘滞销的空置商品房采取现场拍卖竞价的方式,让利销售。

五、时间地点

(一)本届房产交易会举办时间为2008年8月3日至31日。

(二)地点设在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

六、主办、承办、协办及参加单位

(一)主办单位:市政府。

(二)承办单位:市房产局。

(三)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佳木斯日报社、佳木斯众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加单位:各商业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直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装饰装修、建材、家居、园林、汽车、通讯等相关行业经营单位。

七、组织机构

为切实办好本届房产交易会,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书滨副市长

副组长:王永海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刘国桥市房产局局长

宋志民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桂兴智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处长

刘庸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余瀚雪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董春利市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主任

安宇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

主任:桂兴智(兼)

成员:邱悦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副处长

张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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