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汽车行业建立企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文号:京运管出字〔2006〕170号
颁布日期:2006-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出租汽车行业建立企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各郊区县交通局,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个体出租汽车管理站、各出租汽车企业:

为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稳定,使驾驶员对涉及自身利益方面的内容有知情权,经研究在我市出租汽车企业建立企务公开和驾驶员“知情卡”制度。

一、企务公开的方式和内容

(一)定期张榜公布

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在驾驶员学习培训场所采取张榜公布的方式,将承包金标准,驾驶员工资,旧车运营补贴,社会统筹缴纳的人数、标准和金额,计提工会、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的使用,驾驶员IC卡采集的运营数据等总的情况进行公示。

(二)发放驾驶员“知情卡”

每月10日前,企业向驾驶员发放“知情卡”,“知情卡”主要内容包括:承包金收取数额、驾驶员工资、旧车运营补贴,社会保险缴纳项目、企业和驾驶员各承担的比例及具体金额,单车运营收入、工作时间。

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二、监督管理

各企业要建立企务公开制度,明确主管责任部门,落实此项工作,确保驾驶员知情权落到实处。各级运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证属实的,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八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