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站出租汽车调度站设置应急入口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文号:京运管出字〔2006〕27号
颁布日期:2006-0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北京站出租汽车调度站设置应急入口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郊区县交通局、各市区管理处、各出租汽车经营者、北京站出租汽车调度站:

为解决北京站出租汽车调度站早高峰期间运力不足问题,经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决定,在早6:00至早8:00时段,出租汽车调度站北侧设置了应急入口,当出现出租汽车运力紧张时开启使用。届时,北京站站前街自北向南空驶的出租汽车可经西属第二车道直接进入调度站内排队运营。应急入口于2006年1月27日正式使用。为确保站区交通安全和正常的运营秩序,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驶入应急入口的出租汽车,须严格按照交通标识指示行驶,并听从现场调度人员的指挥,不能防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确保交通安全。

二、应急入口开通须严格按照规定时段使用,开通时,须在入口处设立“出租汽车应急入口”指示牌,关闭后撤除。

三、为规范应急入口的使用,调度站须建立规章制度,严格操作程序,责任落实到人,开闭应急入口须由值班负责人根据站内运力短缺情况决定。应急入口开通时,调度站须派三名以上的调度人员引导车辆进站,负责维持应急入口交通秩序,保证进站出租车由北向南(左拐)绿灯时快速进入调度站,并指挥车辆顺序排队。

四、各出租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安全和运营服务的教育工作,将应急入口使用要求通知到每个驾驶员,确保前往站区的运营车辆能够有序行驶、安全运营、规范服务。

五、东城管理处须加强对出租汽车调度站日常监管和工作指导,出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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