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有关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文号:令2003年第120号
颁布日期:2003-0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120号

现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有关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孟学农

二〇〇三年二月二十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有关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就《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适用范围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北京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中对北京产权交易中心职能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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