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2007年度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标分解评分和奖罚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鹤政发〔2007〕14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2007年度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标分解评分和奖罚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2007年度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标分解评分和奖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八日

鹤岗市2007年度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指标分解评分和奖罚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决定》和第八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大力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和工业污染防治,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生态市建设为核心,以新老污染源控制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努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全市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开展。

二、工作任务及分解

2007年市长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具体要求共分两部分,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境管理、环境宣教及自然生态保护共计73项(各项指标及分解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检查考核办法及要求

(一)各签状单位要按《方案》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数据,并且做到半年进行一次自检,自检结果要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市环保局,年末要形成全年承担市长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检报告,同时按责任状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所有资料和数据都要在10月30日前报市环保局。

(二)在各单位自检基础上,市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年末全面考核验收,检查考核采取听汇报、检查资料、现场抽查核实相结合的办法,根据验收结果评分、奖罚。

(三)市检查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验收时,签状单位各项指标应具备以下验收条件:

1.年内完成或部分完成的环保建设项目(包括治理项目)在考核验收时要有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书或部分形象进度报告及阶段报告、监测数据、现场检查记录等。

2.进行工程前期工作的项目,在完成任务时要有符合规范的施工方案、图纸、阶段总结、论证或鉴定报告及现场检查记录等材料。

3.各项管理指标要根据不同指标的要求准备必要的原始资料、音像记录等。

4.监测项目数据来源均由市环境监测站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监测并提供。

5.统计指标上报时要说明统计依据、方法、原始数据、统计口径等。

6.各县、区生态农业建设及自然生态环境建设指标要求提供原始资料,即同级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方案、自检报告、经济分析及生态农业建设总结报告、检查验收图片资料等。

7.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年末要根据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标准提供经同级政府批准的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绿色食品检验报告等资料。

四、考核评分及奖罚办法

(一)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记分制,共1000分,每项指标分数按《方案》分数计算,超额完成任务不加分,因主观原因未完成任务扣分,不按时上报各种数据和材料的单位扣分。

(二)检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该项得分。

(三)奖罚金额的计算:

1.对全部完成指标任务的签状单位奖励金额按下式计算:

奖金=分配分×(总奖金÷总分数)

分配分─每个工程项目(含管理项目)全部完成应得分,年初分配任务由市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总分数─各项目分配分之和。

总奖金─每年用于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奖励基金。

2.对指标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的签状单位不奖不罚。

指标任务完成率=实得分÷分配分×100%

3.对指标任务完成率低于90%的签状单位罚款金额按下式计算:

罚款额=(分配分-实得分)×(总奖金÷总分数)

实得分─项目完成情况实际得分,由市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年终验收评定。

4.奖罚金额应按各项工程分配份量的大小,由签状单位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下属单位或项目承担者及有关人员,签状者奖罚比例为各单位项目奖罚金额的20%。

(四)奖励基金从环保补助资金中列支,罚款资金用于奖励基金的积累。

五、组织领导

(一)2007年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指标确定和任务分解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共同制定。市环保局作为市政府职能局和市环委会下设的办事机构,负责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日常管理和材料收集、数据汇总和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年末总结。

(二)各相关部门和指标承担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目标管理机构,承担指标的重点单位以第一责任人的形式同主管市长签定责任状,并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目标进行日常管理及自检,各项指标层层落实,专人负责。

(三)成立由市政府领导负责,并抽调市发改委、市经委、鹤矿集团等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按奖罚方案及责任状的要求对各有关单位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1.2007年市长环境目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分解表

2.2007年市长环境目标环境管理、环境宣教及自然生态保护指标分解表(一、二、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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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市长环境目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分解表

指标类别序号考核项目单位指标主管责任部门环保局主管科室环保局配合科室数据上报要求分值

1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91.0环保局监测站年报10

2集中式饮用水质达标率%100.0环保局监测站年报10

3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0.0环保局监测站年报10

4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54.0环保局监测站年报10

5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贝69.8环保局监测站年报10

6清洁能源使用率%56.0环保局政策法规科年报10

7机动车环保定期监测率%85.0交警支队、环保

局管理科监测站年报10

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0环保局政策法规科年报10

9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率%95.0环保局管理科年报10

10重点

工业企业

排放达标

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2.0环保局政策法规科年报10

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8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98

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98

11万元

工业增加

值主要污

染物排放

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强度%186.0环保局政策法规科年报10

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0.09

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强度%0.08

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0.05

设12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0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年报10

1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5.15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年报10

1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7.5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年报10

理15环境保护机构建设机构

独立环保局办公室年报10

16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56.96环保局办公室年报10

以上

小计160

2007年市长环境目标环境管理、环境宣教及自然生态保护指标分解表(一)

序号指标类别具体工作内容承办单位环保局主管科验收时间分值

1环境教育1、在全市中小学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年内创建市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1所;2、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内容的团队活动,年内在绿色学校中评选出环卫小卫士100名,优秀主题班队会若干,将环保教材纳入一费制,环境教育开课率达到95%;3、加强对教师的环境教育培训,年内举办培训班1-2期。教育局宣教科2007.10.3015

1、讲环境教育纳入到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开设环境保护课程,师生及教职员工的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60%;2、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主题活动。市师专宣教科2007.10.3010

将环境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在各类培训班中安排环保课程,使参加培训的各级领导受到环境教育,并要求学员撰写环保论文、文章。市委党校宣教科2007.10.3010

2环境宣传

与新闻报导

1、将环境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2、环保新闻,消息,环保知识月均发稿量不少于4篇;3、开设环境保护专栏、环境保护公益广告每季不少于1–2条,在6·5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报道工作;4、全年对上报道省级不少于5篇,国家级不少于1篇。日报社宣教科2007.10.3015

1、将环境宣传纳入全局和各台年度工作计划;2、环保专题、消息月均发稿量不少于4篇;3、环境保护公益广告每季不少于1–2条,在6·5等重大环境记念日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报道工作;4、全年对上报道省级不少于5篇。广播

电视局宣教科2007.10.3015

1、将环境教育纳入文化下乡、下厂活动中,在演出的节目中环保题材的节目要占20%以上;2、积极开展环保题材的小品、歌曲等文艺节目的创作;3、年内演出一台环保文艺节目。文化局宣教科2007.10.3010

将环境保护工作及贯彻实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纳入全市宣传计划。宣传部宣教科2007.10.3015

1、将环境教育纳入各项活动中,使各类从业人员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60%;2、年内开展一次全市大型环保宣传活动。总工会宣教科2007.10.3015

1、在全市妇女儿童中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60%;2、开展“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年内创建绿色家庭5户。

3、年内开展一次全市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市妇联宣教科2007.10.3015

1、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环境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各类环保主题活动,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60%;2、年内开展一次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团市委宣教科2007.10.3015

积极做好生态市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林业局、水务局

、发改委、旅游

局、畜牧水产

局、国土资源局、矿区沉陷治理办公室、市农委、城管局宣教科2007.10.3015

(1)积极做好生态市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2)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各类从业人员及农民环境教育面达到60%以上;(3)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年内创建绿色机关2个,绿色学校1所;(4)在环境纪念日期间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5)完成环境保护公益广告设置任务。两县政府宣教科2007.10.3015

1、加强全民环境教育,重点做好培训工作,受教育面达到60%;2、在环境纪念日期间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3、完成环境保护公益广告设置任务。各区政府宣教科2007.10.3015

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各类从业人员环境教育面达到60%以上。黑龙江龙煤集团有限公司宣教科2007.10.3015

3自然保护

与生态环境建设

1、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按时完成生态市建设本年度各项计划、任务指标;2、加强五道岗生态示范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其年度计划。年末有计划和专项总结。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点建设;3、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抓好化肥、农药、地膜、秸杆焚烧污染防治,促进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建设;4、完成本部门“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相关指标统计;5、结合本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至少完成“生态省建设简报”投稿1次。农委大自然2007.10.3015

2007年市长环境目标环境管理、环境宣教及自然生态保护指标分解表(二)

序号指标类别具体工作内容承办单位环保局主管科室验收时间分值

3

1、落实新华镇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并落实其年度计划,年末要有计划和专项总结;2、继续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活动,巩固生态示范乡、村及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成果,编制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可研(建议书),并争取国家或地方立项;组织省级生态文明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编制省级生态文明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研(建议书),并争取国家和地方立项,完成1个以上生态文明村市级验收,制定并落实生态示范乡建设年度计划,至少有1个“生态文明村屯”达到验收标准。年末要有计划、总结等验收材料;3、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抓好化肥、农药、地膜、秸杆焚烧污染防治,促进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建设;4、完成本部门“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相关指标统计;5、配合环保主管部门抓好自然资源开发和农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点强化畜禽、水产养殖业的污染防治,辖区引资工业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审批率100%,并完成辖区内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环评”编制工作;6、结合地区情况,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东山区

政府大自然2007.10.3015

1、牵头建立健全生态市建设机制,筛选和储备一批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生态建设项目,充实完善生态市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2、完成本部门“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相关指标统计;3、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完成生态市建设年度工作任务;4、结合本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至少完成“生态省建设简报”投稿1次。市发改委大自然2007.10.3015

(1)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活动,巩固生态示范乡、村及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成果,创建环境优美乡镇1个,编制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可研(建议书),并争取国家或地方立项;组织省级生态文明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编制省级生态文明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研(建议书),并争取国家和地方立项,完成2个以上生态文明村市级验收,至少有4个“生态文明村屯”达到验收标准。年末要有计划、总结等验收材料;(2)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的验收,制定并落实生态示范区年度计划,及时上报年度计划、总结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3)落实《三江平原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建设任务,组建机构、建立项目库,做好有关实施工程进度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4)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强联营省级自然保护区、嘟噜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基本能力建设,组建有效的管理机构,力争完成太平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杜绝保护区内违法案件的发生;(5)完成“十一五”生态县建设规划中的各项指标任务;(6)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抓好农村化肥、农药、地膜、秸杆焚烧污染防治,促进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环境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点强化农村畜禽、水产养殖业的污染防治,“三同时”执行率100%。

萝北

县政府大自然2007.10.3015

(1)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活动,巩固生态示范乡、村建设成果,创建环境优美乡镇1个,编制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可研(建议书),并争取国家或地方立项,组织省级生态文明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编制省级生态文明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研(建议书),并争取国家和地方立项,完成2个以上生态文明村市级验收,至少有2个“生态文明村屯”达到验收标准,年末要有计划、总结等验收材料;(2)制定并落实生态示范区建设年度计划。及时上报年度计划、总结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3)落实《三江平原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建设任务,组建机构、积极筛选和储备一批建设项目,做好有关实施工程进度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4)推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完成黑龙江绥滨段岛屿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创建工作;(5)完成“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各项计划指标;(6)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抓好农村化肥、农药、地膜、秸杆焚烧污染防治,保障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环境安全;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重点强化农村畜禽、水产养殖业的污染防治,“三同时”执行率100%。

绥滨

县政府大自然2007.10.3015

1、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管理,建立辖区内自然保护区数据档案库和有效的管理机构;2、加强旅游景区的环境管理,设兼职环保员;3、启动五号水库、小鹤立河水库、细鳞河水库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4、加强生物多样性资源的管理,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执法检查;5、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按时完成生态市建设本年度各项计划指标;6、完成“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相关指标统计;7、结合本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至少完成“生态省建设简报”投稿1次。林业局大自然2007.10.3015

1、依法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清理、整顿周边污染源及环境资源破坏行为,协助编制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保证水源生态安全;2、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按时完成生态市建设本年度各项计划任务、指标;3、完成本部门“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相关指标统计;4、结合本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至少完成“生态省建设简报”投稿1次。水务局大自然2007.10.3015

1、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按时完成生态市建设本年度各项计划指标;2、加强对生态旅游景区的环境管理工作,配合环保部门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各景区环境管理机制,配备环保助理员;3、完成本部门“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相关指标统计;4、结合本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至少完成“生态省建设简报”投稿1次。

市旅游局大自然2007.10.3010

1、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完成生态市建设本年度各项任务;2、开展相关统计指标的统计工作,及时反映生态市建设成果;3、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生态市建设进程中的指标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各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充分发挥统计的指导性作用;4、结合本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5、完成“生态省建设简报”投稿1次。市统计局大自然2007.10.3010

1、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完成生态市建设本年度各项任务;2、落实生态市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的经费;3、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建立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渠道。市财政局大自然2007.10.3010

2007年市长环境目标环境管理、环境宣教及自然生态保护指标分解表(三)

序号指标类别具体工作内容承办单位环保局主管科室

验收时间分值

3

自然

保护

生态

环境

建设

1、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审批关,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2、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促进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3、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按时完成生态市建设本年度各项计划任务、指标;4、搞好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5、完成本部门“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相关指标统计;6、结合本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至少完成“生态省建设简报”投稿1次。国土

资源局大自然2007.10.3015

1、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按时完成生态市建设本年度各项计划指标;2、筛选集约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示范点2个;3、完成本部门“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相关指标统计;4、结合本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至少完成“生态省建设简报”投稿1次。畜牧

水产局大自然2007.10.3015

1、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按时完成生态市建设本年度各项任务、计划指标;2、及时上报年度治理工作进度,年初要有计划,各个阶段要有报告;3、结合本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至少完成“生态省建设简报”投稿1次。矿区

沉陷治理

办公室大自然2007.10.3015

1、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按时完成生态市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指标;2、完成本部门“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相关指标统计;3、推进我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开展;4、结合本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5、完成"生态省建设简报"投稿1次。经贸委大自然2007.10.3015

1、切实履行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按时完成生态市建设本年度各项任务、指标;2、增加城镇绿化工程、城市景观工程建设投入,推进城市生态园林小区建设;3、加强城市市容管理,渗透城市生态文明理念,确保市容整洁、有序;4、完成本部门"十一五"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相关指标统计;5、结合本部门职责,主要领导撰写生态市建设研讨文章1篇;6、完成"生态省建设简报"投稿1次。城市

管理行政

执法局大自然2007.10.3015

4

1、做好机动车尾气年检工作,建立机动车排气信息管理系统,能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并按要求向省、市环保部门报送监测结果及“城考”指标完成情况;2、严格执行机动车超期报废制度,禁止尾气及噪声超标的车辆运营;3、配合环保、文化、工商等部门对市中心区纯居民区的娱乐场所、餐饮服务业及有噪声场所进行规范整治;4、按照《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要求,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日常监督管理。公安局管理科

监理站2007.10.3015

强化矿山及煤炭仓储企业的环境管理,配合环保部门严把环境保护关。地煤局管理科2007.10.3015

1、年内完成医疗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厂“环评”报批工作;2、加快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处理指标,增强城市功能,并完成国家松花江“十一五”规划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中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环评”报批工作;3、会同环保、文化、工商等部门对市中心区纯居民区内练歌厅、烧烤业户进行规范整治。城市

管理行政

执法局管理科

监理站2007.10.3010

1、配合环保、房产、公安部门对居民居住小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活动;2、对居民区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协助环保部门把好审批关。工商局管理科

监理站2007.10.3015

1、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按《办法》要求进行城市改造、小区开发及城市建设规划设计;2、贯彻落实《环评法》,将环保审批文件做为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规划局管理科2007.10.3010

对所属锅炉房强化环境管理,完成向阳物业公司二马路、九马路锅炉房烟尘达标治理任务。房产局管理科2007.10.3015

1、小区开发与住宅建设工程图纸会审中,要切实落实环保审批意见;2、强化施工环境管理,创建完成5个环保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局管理科2007.10.3010

(1)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和新、改、扩建项目环境管理,重点做好石墨采选、畜禽、水产养殖项目的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环评”、“三同时”执行率100%;(2)完成辖区国家松花江“十一五”规划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中萝北圣元乳业公司污水治理工程(开工建设),确保稳定达标排放;(3)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制定年度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完成总量控制目标;(4)对城区大气、噪声环境实施综合整治,创建环保宁静小区2个;(5)安排完成省环保局部署的辖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相关编制工作。

萝北

县政府管理科2007.10.3020

(1)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和新、改、扩建项目环境管理,重点强化畜禽、水产养殖业的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环评”、“三同时”执行率100%;(2)完成辖区国家松花江“十一五”规划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中绥滨县发电厂、黑龙江北国啤酒集团公司污水治理工程(开工建设),确保稳定达标排放。(3)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制定年度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完成总量控制目标;(4)对城区大气、噪声环境实施综合整治,创建环保宁静小区2个。(5)安排完成省环保局部署的辖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相关编制工作。

绥滨

县政府管理科2007.10.3020

2007年市长环境目标环境管理、环境宣教及自然生态保护指标分解表(四)

序号指标类别具体工作内容承办单位环保局主管科室验收时间分值

4

1、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100%;2、加强所属企业环境管理,完成水泥厂、选煤总厂、十三厂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年内提交清洁生产审计报告;3、完成选煤总厂、十三厂污水治理达标任务;确保鹤矿集团竣兴净化水厂工程稳定运行;4、创建环保模范锅炉房5个,完成所属企业200名司炉工环保岗位培训任务;5、完成非达标锅炉烟尘治理达标任务5台;6、完成所属企业申请领取《辐射安全工作许可证》工作。黑龙江

龙煤集团有限公司

鹤岗

分公司管理科2007.10.3015

1、辖区引资工业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100%;2、巩固完善现有环保宁静小区创建成果,年内一个小区通过省环保局达标验收。南山、工农区政府管理科2007.10.3015

1、辖区引资工业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100%;2、完成辖区内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环评”编制工作;3、巩固完善现有环保宁静小区创建成果,年内一个小区通过省环保局达标验收。向阳区

政府管理科2007.10.3015

1、辖区引资工业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100%;2、完成辖区内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环评”编制工作。兴安区

政府管理科2007.10.3015

完成屠宰废水污染治理达标任务。双鹤食品公司管理科2007.10.3015

完成屠宰废水污染治理达标任务。中煤

洗煤公司管理科2007.10.3015

1、强化企业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杜绝扰民案件发生;2、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审批制度;3、安装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确保正常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华能

(鹤岗)

发电有限公司管理科2007.10.3010

1、完成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年内提交清洁生产审计报告;2、完成国家松花江“十一五”规划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中污水治理工程任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哈啤

(鹤岗)

分公司管理科2007.10.3015

5

1、开展低空大气污染治理,市级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24天;加大对市中心区内非达标锅炉、窑炉、茶浴炉限期治理力度,完成5台炉、窑烟尘限期治理任务,加强汽车尾气和在用机动车监督管理,确保尾气达标。

环保局管理科

监理站

监测站2007.10.3015

2、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完成鲲鹏焦化公司酚氰废水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全力推进鹤煤集团矸石热电厂及市热力公司供热三期工程项目建设;继续加大新污染源控制工作力度,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强化项目审批、督办及验收工作,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实行全程服务。环保局管理科2007.10.3015

3、结合城市噪声清理整顿工作,抓好环保“十小”工程创建,完成1个省级安静居住小区,5个环保示范锅炉房,5个环保示范工地创建验收任务。环保局管理科2007.10.3015

4、对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总量控制指标。环保局管理科2007.10.3020

5、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保证水质达标率达到96%。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畜禽和水产养殖活动,保证城市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环保局大自然

管理科2007.10.3020

6、指导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7户省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审核工作。环保局管理科2007.10.3020

6

环境

执法

工作

1、全面落实2007年度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即龙江环保世纪行活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环保局政策

法规科2007.10.3020

2、妥善处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信访结案率达96%以上。环保局监理站2007.10.3015

3、开展“两考”期间噪声综合整治,重点解决夜间建筑施工噪声、餐饮娱乐场所夜间噪声和居民居住区噪声扰民问题,创建省级安静小区1个。环保局监理站2007.10.3015

7

环境

监测

1、城市大气在2个点位完成连续24小时监测

2、城市饮用水源在3个水库完成12次监测

3、交通噪声完成28条路段监测

4、对全市排污企业进行污染核查。环保局监测站2007.10.3015

8

环境

科研

1、完成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

2、开展环保产业调查,推广环保适用技术,为用户提供环境科技咨询服务。环保局科研所2007.1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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