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用局制定的全市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用局制定的全市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用局制定的全市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办明电[2003]7号
市公用局制定的《全市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全市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实施方案(市公用局二○○三年一月七日)为加强燃气市场管理,杜绝重大恶性燃气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我市燃气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整顿燃气市场的必要性随着我市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区瓶装液化气用户已达7万户,管道燃气正在建设推广中,全市液化气储配站已达16家。由于部分单位和个人法制意识淡薄,违法、违规操作,我市燃气市场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部分储配站未按程序、专业规范设计建站施工,未履行前置审批手续。二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无证、无照经营。三是市区200余家经营网点均未履行审批手续,经营地点均设置在人口稠密的居民区内,对群众生活造成极大危害。四是由于利益驱动,存在着短斤少两,残液过多,销售劣质气,私自倒灌,使用不合格、报废、超期未验检钢瓶等现象。五是进入我市经营销售的燃气器具和配件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检测,没有进行登记准入即进入市场,假冒伪劣产品比例较大,特别是一些餐饮服务行业的业主自行设计、施工、私自安装燃气管道设施,泄露事故随时可能发生。因此,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势在必行。二、整顿的内容、方法、步骤整顿燃气市场的内容:主要包括整顿储配站、市区经营网点、燃气器具市场、液化气使用单位等。(一)整顿储配站。1.整顿范围:白山市所辖范围内的国营、私营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特别是市中心区各储配站。2.整顿内容:(1)清查非法建站,无证、无照经营行为。(2)各储配站不得向无证经营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3)各储配站必须依法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4)各储配站不得对未经检验、超期未检验和报废钢瓶进行灌装。已充装钢瓶出站时,要粘贴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并对钢瓶建立档案。(5)为本单位职工搞福利为目的储配站,不得面向社会经营。3.整顿方法:一是各县(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自查。二是市液化石油气整顿领导小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限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予以取缔。4.整顿时间:2003年2月15日—30日为自查阶段;3月1日—15日为领导小组检查阶段。(二)专项治理市区经营网点。1.治理范围:市区范围内液化石油气代灌点、服务部等经营网点。2.治理原则:合理布局、确保安全、依法治理、规范管理、方便群众、促进发展。3.治理内容:(1)对未履行前置审批程序的经营网点和代灌点,依法暂停其经营行为。(2)对符合经营条件的,在履行审批程序后,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机关予以登记后方可经营。(3)实行《准营证》管理。(4)从事液化石油气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公用事业、劳动保障、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4.治理方法:一是各经营网点进行自查,改正其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领导小组进行检查,对限期不改正的予以处罚或取缔。5.治理时间:2003年2月15日—5月30日。(三)整顿燃气器具市场。1.整顿范围:市区内经销、安装燃气器具的单位和个人。2.整顿内容:燃气器具产品的销售、安装实行市场准入许可证制度,列入《白山市燃气器具产品准许销售目录》的产品方可销售。3.整顿时间:2003年2月15日—5月30日。(四)整顿液化气使用单位。1.整顿范围:市区范围内的宾馆、饭店。2.整顿内容:自行设计、施工、安装的管道燃气设施,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处罚或拆除。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整顿工作的领导,成立白山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公用局、消防支队、公安局、质监局、劳动保障局、工商局、交通局、安监局组成。组长:徐斌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王大伟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刘锡德市公用局局长田克忠消防支队支队长刘凤山市公安局局长高瑞玉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丛连续市质监局局长吴春华市工商局局长孙长山市交通局局长李靖远市安监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主任:刘锡德(兼)副主任:张广辉马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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