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4-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吉市政办函〔2006〕32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搞好责任分解,落实目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实现年度责任状规定的各项任务。
附件: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二○○六年四月七日
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状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项目
序号
权重
评估等次标准
初评
单位
一等
(1.0)
二等(0.8)
三等
(0.6)
四等
(0.4)
A1
教育事业发展(19)
1
3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规划和年度目标,措施得力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基教处督导室
2
3
控流评创工作有力度,有典型,效果好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3
2
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保证招生秩序;积极招收“双特生”,做好农民工子女就学的相关工作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规划处基教处
4
3
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整体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乡(镇)中心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民族学校办学条件(重点是校舍、“新老三室”仪器设备)高于同级同类学校的办学水平
有一条不足
两条均有不足
基教处
5
3
省级重点职业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量达到1500人,非省级重点校在校生数量达1000人,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水平大幅度提高,就业率达98%以上
两条中有一条不足
两条中有一条明显不足
职成处
6
3
积极争创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建设和特色学校建设成效显著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职成处
督导室
7
2
规范管理民办教育,严格审批办学手续,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规范处
A2
教育教学改革
(15)
8
4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加强教研指导与教学管理,基础教育质量年活动成效显著;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反馈体系;全面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三条中有一条不足
三条中有一条明显不足
基教处
督导室
9
3
重视教科研工作,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有经费保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研活动;科研工作能密切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成效显著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教科所
10
2
中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力度加大,建成1—2个市级骨干专业和省级骨干示范专业;职业教育改革管理质量年活动成效显著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职成处
督导室
11
2
深入开展社区教育,有典型;建成一所市级以上重点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多种实用技术培训
三条中有一条不足
三条中有一条明显不足
职成处
评估项目
序号
权重
评估等次标准
初评
单位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12
2
民族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显著,开展民族教育活动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基教处
13
2
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明显加强,手续完备,每县(市)区建成一所城市学生综合劳动实践基地(总校);劳动技术教育成果显著
二条有一条不足
二条有一条明显不足
校产办
A3
确保教育投入
(15)
14
4
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做到“三个增长”
做到一个增长
做到二个增长
财审处
督导室
15
3
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经费总额不低于2000年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的总和并逐年有所增长;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90%以上;纳入预算,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80%以上;纳入预算,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16
2
设立民族教育专项经费;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确保国家职业教育专项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配套资金足额落实
有欠缺
有明显欠缺
财审处
基教处
职成处
17
2
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教育;学校事业收入不分成
有一条不足
有一条明显不足
财审处督导室
18
2
积极开展扶贫助学工作,有计划、有措施;落实“一班帮一生”对口资助活动;设立农村义务教育扶贫助学专项资金,其额度不低于国家和省下达指标的额度
有不足;80%以上
明显不足;60%以上
基教处财审处
19
2
“两免一补”落实到位
较好
一般
A4
办学条件改善
(12)
20
2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成效明显,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成效较明显;完成80%
成效一般;完成70%
规划处
财审处
21
3
农村初中理化生实验室仪器配备率达90%以上;图书配备率达到60%;卫生室建设和装备达到95%以上;加强实验室管理和提高利用率
80%;50%;85%
70%;40%;75%
装备处
22
2
农村中小学校体音美器材配备率达到95%
85%
75%
体卫处
评估项目
序号
权重
评估等次标准
初评
单位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23
2
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完成年度任务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职成处
督导室
24
3
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完成年度计划任务;设备运行资金落实,完成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设备、资源应用覆盖面达到90%;中心校以上学校全部建成微机室,95%的村小和教学点建成卫星接收站
三条中有一条不足
三条中有一条明显不足
装备处
督导室
A5
教师队伍建设(10)
25
2
进修学校依托“教师网联”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远程非学历培训,全面推进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师范处
26
2
农村骨干教师培训有计划、有方案、有财政经费保障;送教下乡活动有计划、有方案,保证有县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参加;农村(含县镇)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已达90%的增长2个百分点,未达90%的增长4个百分点
三条中有一条不足
三条中有一条明显不足
师范处
督导室
27
2
教师进修学校达到省级建设标准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师范处
28
2
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措施得力;聘请兼职教师的措施和办法完善;重点建设专业骨干教师、紧缺专业教师培训成效显著
三条中有一条不足
三条中有一条明显不足
职成处
督导室
29
2
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领导培训班;推动教师合理流动,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人事处
A6
依法治教和教育督导工作
(11)
30
2
教育法制机构、队伍、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依法治校示范校”典型作用
二条中有一条不足
二条中有一条明显不足
法规处
31
3
制定并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效果明显;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成效显著;校长、教师法律素质显著提高,依法执教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三条中有一条不足
三条中有一条明显不足
评估项目
序号
权重
评估等次标准
初评
单位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32
3
落实《吉林省教育督导规定》政府行为突出,措施完善;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有新进展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督导室
33
3
建立对乡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并开展工作;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进一步深化
三条中有一条不足
三条中有一条明显不足
A7
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与
稳定
安全
(18)
34
4
加强行风建设,行风测评位次靠前
工作稍有不足
工作一般,位次靠后
监察室
35
4
高度重视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管理和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对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并认直整改,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无安全隐患
较好
一般
有隐患
校外办
体卫处
基建办
办公室
36
2
认直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没有教师群体罢课和越级上访事件;及时妥善处理上级转交、督办的信访案件
发生一次,及时妥善处理
发生两次以上
信访办
37
2
中考、高考、会考考风考纪好
较好
一般
监察室
招生办
会考办
38
2
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各项规定,治理乱收费力度大,效果好
有不足
有明显不足
监察室
39
2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推行“一费制”,效果好
较好
一般
财审处监察室
40
2
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发生责任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社会影响
附件:
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状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一、2006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市政府授权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三、本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设7个评估项目,评估指标40个。各项指标的评估实行二次量化、加权求和的方法。每项指标的评估设4个等次的标准。评估时严格按等别标准进行评价。四个等次的标准权重:一等为1.0;二等为0.8;三等为0.6;四等为0.4。对各项指标的评估,考评时先对评估指标确定等别,然后计算分值。
四、本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实行综合评估,满分为100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显著;60—79分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达标。对目标管理优秀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根据实施情况,设立单项奖。凡在年度责任状范围内的某一方面工作有突破性进展,并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在综合评价中没有获得优秀的可评单项奖。具体办法:参评单项奖的项目或直接评估指标应为各县(市)区中该项目获直接评估指标得分最高者。积极解决陈欠教师工资的县(市)区,授予特别单项奖。
五、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县(市)区,责任状成绩予以降等处理:
1.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均未实现;
2.拖欠教师工资;
3.乱收费造成严重影响,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
4.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
5.违反《吉林市小学升初中择校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并造成较坏影响;
6.出现严重越级群访或集体罢课事件;
7.在市行风测评中排在末位的。
六、凡在接受有关检查和责任书自评中弄虚作假,上报情况和数字显失真实性,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能评为优秀,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工作,将职责分解落实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努力实现目标管理责任状确定的各项任务,促进区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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