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地方职称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地方职称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7-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辽府办发〔2006〕26号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地方职称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人事局制定的《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地方职称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七日
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地方职称
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市人事局2006年7月7日)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实用人才职称是对具有一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人员的称号。凡具有我市户籍的农民,乡镇、村企业(个体业户)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乡镇、村企业工作满二年以上的域外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办法的,均可评定相应的职称。
第三条参加评定和晋升农村实用人才职称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专业工作,努力钻研技术,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
第四条评审工作要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竞争择优原则;注重实绩原则;动态管理原则。
第五条由符合评审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进行实绩考核,乡镇审查签署意见,县区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相应评委会评审,评审合格人员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办证。
第六条农村实用人才职称级别分为技术员级、助理工程师级、工程师级、高级工程师级(以下简称:员级、助级、中级、高级)。
第七条农村实用人才职称晋升采取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以评为主,突出实绩和业内认可。在乡镇村企业(个体业户)中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
第八条参加评审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有:所在乡镇出具的技术成果评估报告、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纳税凭证(税票)原件、个人申请和评审表一式2份等。
第九条确有特殊专长、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直接破格评定或晋升相应级别的职称。
第十条职称评审委员会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高级评委会由市人事局组建,中初级评委会由县区人事局组建,现不具备条件的,暂由市人事局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县区组织。初级评委会由乡镇组建。评委会由11—15人组成,实行记票制,赞成票超过实际出席评委的三分之二方可通过。未出席评委会的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高级评委会成员必须由获高级职称两年以上的人员担任;中级评委会成员必须由获中级职称三年以上的人员担任。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为评审通过人员建立健全档案。档案中包括:《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登记表》、学历证明、职称评审表、技术成果评估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员级、助级、中级职称人员档案,由县区人才市场管理;高级职称人员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管理。(档案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评审通过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业绩考核。作出成果评估,并写出评估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员级职称人员由乡镇考核,助级、中级职称人员由县区人事局考核,高级职称人员由市人事局考核。
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按20%掌握。考核优秀人员,由县区人事部门报市人事局备案。
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按管理权限发放优秀证书。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可以适当降低晋升标准。
考核为合格档次的,可以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考核为不合格的,延迟晋升职称时间。
第十三条获得农村实用人才职称的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一)获得的职称证书在我市范围内,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级别职称证书同等待遇。
(二)可参加每三年以政府名义开展的贡献突出农村实用人才表彰活动的评选。
(三)可参加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管专家和市级拔尖人才等的评选,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四)优先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技术培训、技术讲座、技术交流等活动,优先参加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学会、协会和专业学术会议、论证会、鉴定会等。
(五)可直接与生产单位或专业户进行有偿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也可有偿到外地传授技术。
(六)优先获得科技开发推广项目。
(七)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优先参加政府资助的到高等院校免费培训。
(八)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由人事部门组织专家对其定期进行技术指导。
第十四条评定或晋升农村实用人才职称必须严肃认真,确保质量。对弄虚作假,骗取职称的,应予撤消,并对有关当事人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各部门原制定的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办法,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养殖业职称评审条件
2.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种植业职称评审条件
3.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加工制造业职称评审条件
4.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建筑业职称评审条件
5.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养殖业职称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在我市从事养殖业(畜牧、水产、特产等)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高级职称。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兽医本科),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有极高的技术专长,所从事养殖业的规模、效益居全市领先地位,是同行业中技术带头人。
(二)中级职称。
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兽医专科),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获得助级职称4年以上,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所从事养殖业的规模、效益居县区领先地位,是县区范围内同行业技术带头人。
(三)助级职称。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兽医中专),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获得员级职称3年以上,有一项技术专长,在乡镇范围内能起到示范作用。
(四)员级职称。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是村屯中致富带头人。
三、破格条件
不具备评审学历、资历条件,但具备前款所述相应能力、业绩条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破格晋升相应级别的职称:
(一)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条件。
技术成果在全市推广运用,经济效益显著,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二)破格晋升中级职称条件。
技术成果在县区范围内推广应用,经济效益突出,获得县区级以上奖励。
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种植业职称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在我市从事种植业(粮食、蔬菜、花卉、林果、中草药等)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高级职称。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所从事种植业的产量、效益在全市范围内名列前茅,其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能独立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二)中级职称。
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获得助级职称4年以上,所从事种植业的规模、效益居县区领先地位,能独立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三)助级职称。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获得员级职称3年以上,所从事种植业的产量、效益在乡镇范围较高,在技术上有一定专长,能起示范作用。
(四)员级职称。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并在村屯中带头致富。
三、破格条件
不具备评审学历、资历条件,但具备前款所述相应能力、业绩条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破格晋升相应级别的职称。
(一)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条件。
技术成果在全市推广运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二)破格晋升中级职称条件。
技术成果在县区范围内推广应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突出,获得县区级以上奖励。
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加工制造业职称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在乡镇、村企业从事加工制造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高级职称。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所在企业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年缴税额100万元以上,在企业担任总工程师职务。
(二)中级职称。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获得助级职称4年以上,所在企业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年缴税额100万元以上,是企业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企业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年缴税额50万元以上,在企业担任总工程师职务。
(三)助级职称。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获得员级职称3年以上,为所在企业技术骨干,能独立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四)员级职称。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能起示范指导作用。
三、破格条件
不具备评审学历、资历条件,但具备前款所述相应的能力、业绩条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破格晋升相应级别的职称:
(一)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条件。
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可观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优秀新产品或名牌产品的主要科研人员(前三名)。
(二)破格晋升中级职称条件。
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中获市级以上奖励者;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者。
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建筑业职称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乡镇、村企业(个体业户)中从事城乡建设有关的设计、生产、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高级职称。
1.学历、资历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20年以上,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
(3)中专毕业25年以上,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
2.业绩、能力条件。
(1)担任相当于二级工程的设计、施工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项目累计10万平方米以上。
(2)主持县城规划、县城总体规划或相当规模的开发区总体规划,并能跟踪实施3年以上。
(3)完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项目开发的主要负责人。
(4)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并获得显著成就的主要负责人。
(5)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4项以上相当于一级工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并做出优异成绩的。
凡同时具备学历、资历条件和业绩、能力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晋升高级职称。
(二)中级职称。
1.学历、资历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获得助级职称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7年以上,获得助级职称4年以上。
(3)中专毕业15年以上,获得助级职称4年以上。
2.业绩、能力条件。
(1)参加市(厅)级科研与科技攻关项目,是主要完成人。
(2)相当于二级工程的专业设计主要完成人。
(3)担任相当于三级工程的设计、施工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项目累计3万平方米以上。
(4)完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工作。
(5)参加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并取得显著成就。
(6)担任相当于二级或2项三级工程项目监理员并做出优异成绩。
(7)担任企业技术、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实验、检验、测量等专业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在加强技术业务管理、推动科技进步,提高队伍素质和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8)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承担过4项相当于二级工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凡同时具备学历、资历条件和业绩、能力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晋升中级职称。
(三)助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城乡建设有关的设计、生产、管理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3年以上,获得员级职称2年以上。
3.中专毕业5年以上,获得员级职称4年以上。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为所在企业技术骨干,能独立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四)员级职称。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并在企业技术岗位工作,能起示范指导作用。
三、破格条件
(一)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获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二项者,可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2.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优秀设计(勘察、工程)一等奖,并为项目主要完成人。
3.工作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
(二)破格晋升中级职称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获得助级职称3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二项者,可以破格晋升工程师:
1.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2.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优秀设计(勘察、工程)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为项目主要完成人
3.工作业绩、贡献特别突出人员。
辽源市农村实用人才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担任乡镇、村企业(个体业户)厂长、经理(含副职)职务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高级经济师。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经济师职称3年以上,有很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为年缴税额在5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经济师。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获得助理经济师职称2年以上,在年缴税额在500万元以上企业任副职或为年缴税额在1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三)助理经济师。
具有中专学历,担任厂长、经理职务满2年,在年缴税额在100万元以上企业任副职或为年缴税额在2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四)经济员。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厂长、经理(含副职)岗位上工作。在年缴税额在20万元以上企业任副职或为年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三、破格条件
不具备学历、资历条件,但具备相应能力、业绩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破格晋升相应级别的职称:
(一)破格晋升高级经济师条件。
个人获市级以上奖励或企业的技术、产品、质量等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者。
(二)破格晋升经济师条件。
个人获县级以上奖励或企业的技术、产品、质量等获市级以上奖励者。
(三)破格晋升助理经济师条件。
个人或企业获县级以上奖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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