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关于印发朝阳市公路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朝政办发〔2007〕3号]

朝阳市关于印发朝阳市公路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公路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朝阳市公路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绿化工作,彻底改变全市境内普通公路现状,全面提升公路整体标准,加速树立朝阳发展新形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两会”精神,坚持“多与、少取、放活”的方针,搞好公路绿化,加强公路养护管理。进一步明晰公路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大力促进林业资源向资产转化,规范林业资源流转,建立多元化投资和经营主体,科学利用空间,营造万里公路风景线,构建和谐交通,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谁投资、谁绿化、谁受益”的原则。允许和鼓励任何团体和个人投资公路绿化。确保“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

2、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公路绿化的投资人责、权、利“三位一体”,体现树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3、坚持“有利于放活、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放宽政策、创新机制体制,多元化投资、多方式经营,做大做强公路绿化产业。把公路绿化同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开发和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使其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质量提高,有利于人民群众增加收入,有利于提高森林资源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4、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各地要根据本地公路情况的实际,参照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自主创新,和谐统一,力求实效。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09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对我市乡村级以上公路全部进行绿化,形成纵横交错的绿色公路网络。

具体目标:2007年要将县级以上公路可绿化里程全部绿化完毕;2008年对既有绿化路段,影响绿化效果和形象的,全部实施绿化改造;乡村公路边建设边绿化,在实现村村通油路目标的同时,完成乡级公路绿化任务。

四、实施步骤

1、2007年1月至2月底,进行公路绿化规划设计、编制绿化实施方案。

2、2007年3月底前,召开全市公路绿化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签定《公路绿化责任状》。做好公路绿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组织、人员、资金、苗木和机械设备等全部落实到位。

3、2007年4月初至10月底,实施绿化并进行验收,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等。

4、2007年末,进行总结评比,兑现公路绿化责任状。

五、保障措施

1、加大领导力度。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公路绿化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公路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树轩任组长,市交通局局长李玉亭为副组长,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公路处,高德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分别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公路绿化领导组织机构,强化领导,多方协调,全力推进。

2、明确绿化主体。公路绿化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政府,实施主体是各县(市)区公路段(县级以上);乡村级公路绿化工作实施主体是各县(市)区政府,实施主体是乡(镇)村政府及交通部门。市交通局公路处负责全市公路绿化工作的协调、指导。

3、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公路绿化工作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地块和路段上,把任务落实到人头上。

4、多元筹措资金。采取社会招标、职工集资、个人承包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方式,继续强化“六个一块”,筹措绿化资金。①整合农口资金倾斜一块;②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一块;③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一块;④运用林权改革的办法解决一块;⑤各级财政投入一块;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支持一块。

5、加大督查力度。市政府把公路绿化列为对县域经济、各级领导班子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当加大考核权重。同时加大督查和检查的力度,强力推动。适时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奖优罚劣,奖惩分明。

6、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发动和舆论监督工作,大力宣传公路绿化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敦促后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爱绿、知绿、护绿和增绿意识,激化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绿化,确保绿化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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