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杭州地区各县(市)房产中介资质审批和管理行为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3-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规范杭州地区各县(市)房产中介资质审批和管理行为的通知

各县(市)房管处:

根据当前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形势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地区房地产中介行政管理行为,经我局与市工商局研究,决定对房地产中介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和管理进行统一明确规范;房产中介资质审批由各县(市)房地产管理处按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资质审批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后,报杭州市房产管理局进行核准并发放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房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的管理,包括日常监督管理、违规行为的查处等,由各县(市)房地产管理处负责,统一按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制订的标准执行。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

二OO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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