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4年杭州市房地产中介企业年检年审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4年杭州市房地产中介企业年检年审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房产管理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1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开展2004年杭州市房地产中介企业年检年审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水平,加强行业自律,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03年度杭州市房地产中介企业年检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年检年审的范围
凡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由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杭州市房产中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均需参加年检年审(分支机构的年检年审独立进行)。
二、年检年审的时间
年检年审时间:2004年1月1日—2004年3月15日。逾期不参加年检年审的,视为年检年审不合格。
三、年检年审的内容
年检年审包括对公司的机构设置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经营场地和经营行为审查,具体为:
1、从事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的情况:主要审查从事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数量及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此次年检视为经纪人初始注册。(连续两年未注册及年检,不得从事经纪行业)
2、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主要审核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除外),从业人员、负责人和机构内部是否建立了正常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3、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审查业务开展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规定、以及代理房产的数量、规模、收费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
4、房地产中介企业的诚信信誉情况、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
5、房地产中介企业经营场地情况:主要审核经营场地的用途、地点、面积大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房地产中介企业及经纪人投诉违规情况等不良记录,2003年度曾被投拆的企业,应将被投拆后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
7、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2003年开展中介执法检查,及发出整改通知后的整改情况。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确认为年检年审不合格
1、房地产中介企业专职经纪人持《杭州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持证人数量不足三名;
2、经营场地不符合要求;
3、逾期未办理年检年审;
4、上一年度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
5、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收到整改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整改。
对年检年审不合格的企业,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年检年审
1、未按时办理《杭州市房产中介机构(或分支机构)资质证书》备案登记的;
2、未按时办理《杭州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备案登记的;
3、在2003年度有投诉但尚未解决的。
对暂缓年检年审的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整改期,对限期内不进行整改的企业视作年检年审不合格。
六、年检年审的程序
各房地产中介企业应登录杭州市房产信息网,填写网上年检申报资料,凭网上申报确认单到平海大厦三楼办证大厅34、35号窗口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一)。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将根据各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检查,最后确认年检年审结果;对年检年审合格的,将在其《杭州市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分支机构)资质证书》和《杭州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年审栏中加盖印鉴;年检年审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年检年审工作结束后,市房产管理局将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房产信息网公告全市房产中介机构年检年审结果。对年检年审不合格企业,取消房地产中介资质。
注:1、杭州市房产信息网网址:http://www.hzfc.gov.cn、www.hzfc.com.cn、www.hzfc.cn
2、联系人:金艳芳联系电话:87015858—8514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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