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废止《东莞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东府〔2008〕139号 |
|---|---|
| 颁布日期:2008-1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废止《东莞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东府〔2008〕1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因东莞市人民政府2003年印发的《东莞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东府〔2003〕77号)与原建设部2004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0号)相抵触,不宜再继续执行,现决定予以废止。本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相关管理工作,应依照《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进行。市房产管理局可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