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江市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8-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阳江市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05〕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卫基妇发〔2002〕48号)和广东省“行动”办《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农健办〔2005〕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检查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市级、省级、国家级的督导评估。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一日

阳江市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卫基妇发〔2002〕48号)和广东省“行动”办《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农健办〔2005〕5号)要求,为交流我市各地的做法与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市“行动”工作开展,完成全国《行动规划》的指标任务,以优良成绩迎接2005年全省的复核评估和全国的督导评估,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市“行动”工作自检评估。为做好检查评估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评估对象

各县(市)开展“行动”工作情况和各县(市)推荐一个已经开展“行动”工作的镇。

二、检查评估标准和内容

统一采用全国“行动”办公室颁发的《全国亿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评价指标体系》、《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终期评价评分表》的标准,对2004年1月至2005年上半年期间的“行动”工作,逐项检查评估打分。

三、检查评估时间安排

全市检查评估时间安排在2005年8月上旬进行,要求在8月中旬之前完成。每个县(市)安排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评估方法

按听汇报、查资料、现场调查和反馈检查评估意见的程序进行。内容如下:

(一)听取县(市)、镇“行动”工作汇报,查阅“行动”工作资料。

(二)实地考评

1、评估县(市)卫生、教育、广电等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相关工作。

2、评估镇“行动”办公室及2个行政村(或较大自然村)、1个居委会、1间小学、1间中学、1间医院开展“行动”工作情况。

(1)抽查村(居)委会时要入户调查,围绕“行动”年度核心信息,测评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共调查20户、20人,男女各半,年龄在15-60岁之间,包括不同年龄层次。

(2)随机调查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二年级各1个班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五、组织领导

这次检查评估工作,在市“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行动”检查评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左(市“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容振标(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开廉(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程锦辉(市卫生局)

张华(市广播电视台)

杨业荣(市爱卫办)

朱宁(市健康教育所)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检查评估组,具体负责这次全市的检查评估工作。检查评估组人员从市“行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市“行动”办、市健康教育所抽调人员组成,安排如下:

组长:市卫生局

成员: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广播电视台、市“行动”办、市卫生局基妇科、市健康教育所。

六、几点要求

(一)组织检查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交流、总结各地执行“行动”规划的工作情况,各地应借助这次检查评估,当作一次成功的交流会和现场会来抓,以推动今后“行动”工作发展。

(二)接受检查评估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工作资料的分类整理,并向检查评估组提供书面总结汇报材料,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当地“行动”开展情况、做法、成效与经验、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的建议等。

(三)这次检查评估按《标准》打分,由内部掌握,不公布分数,不排名次,只向被检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全市的检查评估结束后,由市“行动”办综合分析,推荐一个县(市)、镇参加省的复核评估。

(四)检查评估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评估,与当地同志共商“行动”做法,探索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我市“行动”工作发展。

附件:“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终末评价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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