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林木管护确保绿化成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鹤政办〔2007〕14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林木管护确保绿化成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去冬今春以来,我市围绕农村和城镇街道、乡村道路、沟渠、农田林网等重点部位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新造林木130余万株,初步形成了完善的城乡绿化体系。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进一步改善和美化环境,充分发挥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现就林木管护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植树造林,重在管护。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林木管护的领导,把林木管护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农村和城镇街道、乡村道路、沟渠、农田林网新植树木的管护为重点,确保栽一棵、活一棵、保一棵,形成农村靓丽的绿色风景,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各县(区)要统筹辖区内各区域、路段的林木管护工作,制定、落实林木管护责任制,将林木管护的具体工作责任分解到各乡(镇)、各村组,责任到人,具体到树。各县(区)要加大对林木管护的投入,为林木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保护林木资源。村村都要设立护林公约牌,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设立护林宣传牌。林业部门要开展送政策、送技术下乡等活动,通过技术指导、综合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管护树木的自觉性。各新闻媒体要配合林业部门大力宣传植树造林、林木管护方面的法规、政策、技术等,对林木管护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进行及时报道,同时通过播放、刊登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林木管护的良好氛围。市、县(区)教育部门要结合德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组织中小学师生开展“爱林护林”活动,通过挂牌管护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培养学生管护树木的意识。

三、建章立制,强化措施

1.明确目标,建立台帐。为加强基层干部对林木管护的责任,县(区)、乡(镇)、村组要层层签订责任目标,明确具体的管护措施,确保新栽树木成活率在95%以上,保存率在95%以上。各县(区)、乡(镇)、村组要建立植树造林和林木管护台帐,逐路段、逐地块登记植树造林和管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年终,市政府将依据台帐对县(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明晰产权,管护到户。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将村庄、道路、沟渠等地段的树木产权明确到每一户,同时将管护责任也相应明确到每一户。对管护一年后树木成活、保存良好的户,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由县(区)、乡(镇)政府解决;造成树木毁坏、丢失或成活率偏低的户,要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予以处理。

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对乡村道路、沟渠河道、荒山荒地等地段进行造林和管护承包,由土地所有单位与承包单位、个人签订合同,承包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一个树木轮伐周期。承包树木允许继承、转让,并受法律保护。

3.建立队伍,专业护林。以乡(镇)为单位成立护林队,按照乡聘村用的原则配备护林员,建立完善护林员责任制,订立护林公约,划片包干,责酬挂钩。护林员负责责任区内树木的看护、除草、修枝、浇水、防病、治虫、防火等。对护林不力,造成责任区内树木丢失、毁坏、死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严格执法,控制采伐。要重点加强对成材树木的管护。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禁止乱砍滥伐林木。凡国有、集体、个人采伐林木(农民采伐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除外),都必须依法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越权审批、采伐林木;严禁无证采伐或超范围、超限额采伐,违者以滥伐或盗伐查处。经批准采伐的林木,要限期更新,并保证成活。

5.强化督导,落实效果。市政府将于每年6月和10月组织对各县(区)植树造林、林木管护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对林木管护责任落实到位、效果好的单位通报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对重视不够、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效果差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