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鹤政办〔2007〕50号
颁布日期:2007-1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鹤政办〔2007〕50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为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和林业生态市,加快我市造林绿化步伐,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争取用两年时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要求,今冬明春全市完成人工造林17.2万亩,完善农田林网3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新增通道绿化里程300公里、补植完善1200公里,四旁植树200万株,义务植树295万株。其中,今年冬季完成70%以上,明年春季全部完成任务,并确保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均在95%以上。

(一)人工造林

浚县3.8万亩,淇县5.8万亩,淇滨区3.9万亩,山城区1万亩,鹤山区2.7万亩。坚持以经济林和杨树、泡桐、黄楝、臭椿、国槐、火炬、刺槐等乡土树种为主,采用植苗、点播等方式造林,每个县(区)至少建立2个面积在500亩以上的造林精品点,造林精品率达到50%以上。

(二)农田林网

浚县25万亩,淇县8万亩,淇滨区2万亩。做好以沟、河、路、渠为主的农田林网完善提高工作,构筑有效抗御自然灾害的平原农区生态屏障,农田林网控制率稳定在95%以上。

(三)通道绿化

浚县新增通道绿化80公里,补植完善827公里;淇县新增通道绿化70公里,补植完善93公里;淇滨区新增通道绿化70公里,补植完善200公里;山城区新增通道绿化50公里,补植完善50公里;鹤山区新增通道绿化30公里,补植完善30公里。

(四)四旁植树

浚县80万株,淇县70万株,淇滨区30万株,山城区10万株,鹤山区10万株。

(五)全民义务植树

浚县130万株,淇县60万株,淇滨区40万株,山城区40万株,鹤山区25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每个县(区)建立1-2个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全民义务植树基地,领导绿化点3-5个。

(六)封山育林

淇县1万亩,淇滨区0.5万亩,鹤山区0.5万亩。加强对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管理和保护工作,大力开展封山育林,尽快恢复和增加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通道绿化

1.大白线南段。总长度为11.2公里。绿化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突出绿化景观效果,以杨树、柳树、火炬等树种为主,两侧各栽植10行。今冬全部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

2.快速通道。总长度为18.6公里。绿化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突出绿化景观效果,以栾树、柳树、火炬、紫薇等树种为主,两侧各栽植10行。今冬全部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淇县政府。

3.濮鹤高速鹤壁段。总长度为40.1公里。绿化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以杨树、柳树、火炬、紫薇等树种为主,两侧各栽植10行。今冬全部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国营浚县农场。

4.107国道鹤壁段。总长度为32.4公里。绿化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以杨树、柳树、火炬、紫薇等树种为主,两侧各栽植10行。今冬全部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责任单位: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大海线淇县段:总长度为6公里。绿化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以杨树、柳树、火炬等树种为主,两侧各栽植5行。今冬全部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责任单位:淇县政府。

6.老区西环线绿化带。在对已绿化地段完善提高的基础上,重点完成西鹿楼、张庄、大峪、西窑头等片林建设任务,完成新建片林4处、面积1000亩,树种以杨树、柳树为主。完成西鹿楼花岭、张庄西岭、公园西山补植补造2000亩,以合欢、国槐、火炬等树种为主,今冬全部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责任单位:山城区政府。

7.老区至盘石头水库绿化带。做好7公里道路绿化补植补造、完善和道路两侧1.4万亩荒山补植补造工作,以黄栌、火炬、五角枫等阔叶和彩色树种为主,提升两侧荒山绿化水平。今冬全部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

8.永定线浚县段。总长度为48.8公里。绿化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以杨树、柳树等树种为主,两侧各栽植5行。今冬全部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

9.浚南线淇县高庙段。总长度为8公里。绿化采取乔灌花草相结合,以杨树、柳树等树种为主,两侧各栽植5行。今冬全部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责任单位:淇县政府。

(二)新老区连接带绿化

突出绿化景观效果,努力打造多层次、多色彩生态林带。树种以杨树、桐树、柳树、栾树、枫杨、火炬为主,高压线下以经济林为主,路和农田之间栽植火炬等,尽量营造混交林。绿化面积为3487亩(生态林面积2954亩,经济林面积533亩),其中淇滨区1997亩,山城区584亩,淇县906亩。今冬全部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淇县政府。

(三)盘石头水库绿化

结合旅游开发,加快景区景点的绿化工作。高标准绿化大坝周边3000亩山体,初步形成湖光山色相映、乔灌花草齐秀、林景四季各异的自然景色。完善办公基地绿化,提高绿化档次。今冬全部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责任单位:市盘石头水库建管局、淇滨区政府。

(四)乡镇和新农村绿化

重点搞好围镇林、围村林、街道、庭院、空闲绿地、街心公园、乡村道路绿化,努力构建新农村森林景观和生态林业体系,初步实现田园风光、自然山水和现代生活的完美融合。对居民庭院、街道和四旁等统一规划布局,充分利用村镇及其周围的可绿化土地,因地制宜发展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风景林及各类乔灌花草。通过环村镇林带、生态片林、小绿地、小果园及四旁绿化,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建设“生态村”、“生态乡镇”。今冬明春全面完成76个重点村庄和8个重点乡(镇)的绿化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淇河绿化

以增加淇河两岸植被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完善现有基础和提高绿化水平为切入点,采取乔灌花草立体种植模式,形成“一路”(淇河人行步道)、“两桥”(淇河一桥、二桥两处与淇河交汇衔接处)、“五亭”(五个景观亭)、八景(八处绿化景点)的绿化布局,实现一段一景、景随步移、四季见绿、三季有花、水草丰美、鸟语花香的美丽景观。

责任单位:淇滨区政府、淇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城市(包括县城)建成区园林绿化

搞好城区绿化规划和绿化工作,继续提高广场、游园、街道、公园、公共绿地、水体、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屋顶等绿化水平,大力拓展绿化空间,合理搭配乔、灌、藤、花、草等植物,突出乡土树种,增加乔木量和森林斑块,提高城区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除完成上述六项重点绿化任务外,各县(区)还要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立足当地实际,做好山区丘陵、平原区和沙区绿化工作。山区丘陵绿化重点是营造水源涵养林、生态能源林和名优特新经济林。平原区和沙区农田林网控制率稳定在95%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各县(区)政府要把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市政府已成立林业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林业生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形成林业部门主抓,企事业单位配合,广大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深化改革,激发活力

各县(区)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受益权”和“平等、公开、自愿、互利”以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认真搞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最大限度地引入和建立利益驱动机制,使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采取承包、拍卖、租赁等办法投资造林绿化。积极倡导单位或个人认养荒山荒坡,开展绿化活动。加大宜林“四荒”拍卖承包力度,对宜林荒山荒地,可采取分包到户、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并依法保护林业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多方筹资,项目带动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国家林业产业政策和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要求,多方位、多渠道筹集林业生态建设资金,以项目促发展,以工程保规模。对国家、省项目资金要确保重点,集中使用。市政府拿出200万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工作进展快、造林质量高、任务完成好的县(区)。各县(区)政府也要投入相应资金。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吸引市内外资金投资林业生态建设。

(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造林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6〕21号)要求,各县(区)要核定义务植树任务,做好基地规划,把“每个适龄公民植树3—5棵”的义务植树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继续推广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重点工程相结合的做法,围绕创建林业生态县、国家森林城市等主题活动,创新义务植树载体,增强其实效性和生命力。继续推行栽植“纪念林”、“纪念树”和绿地认养等形式,增强吸引力,扩大社会参与度。建立义务植树考核制度,达不到“每个适龄公民植树3—5棵”要求的单位和部门,不能评为造林绿化先进单位。

(五)强化督导,严格奖惩

市政府成立绿化督导组,对各县(区)的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认真、成效明显、完成造林绿化目标任务比较好的县(区),采取记功、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未能完成造林绿化目标任务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表

附件

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表

人工

造林

面积

(万亩)

平原完善林网面积

(万亩)

通道绿化长度

(公里)

四旁

植树

(万株)

义务

植树

(万株)

封山

育林

面积

(万亩)

浚县

3.8

25

80

80

130

淇县

5.8

8

70

70

60

1

淇滨区

3.9

2

70

30

40

0.5

山城区

1

50

10

40

鹤山区

2.7

30

10

25

0.5

合计

17.2

35

300

200

29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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