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市统计局《黄冈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1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黄政办发[2006]124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市统计局《黄冈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房地产管理局、市统计局制定的《黄冈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黄冈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实施方案

(市房地产管理局市统计局2006年11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68号)精神,全面及时做好黄冈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和任务

开展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对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推进危旧住房改造、合理制定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就是要全面掌握住房存量、结构状况、居民消费的真实需求,为科学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合理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及内容

(一)调查范围:

黄冈市区(含黄州区、黄冈高新区)范围内的城镇居民住房和流动人员住房。

(二)调查内容:

1、住房状况:包括建筑面积、建设年代、占用套数、房屋类型、房屋坐落、完好程度、产权状态等(具体内容详见《黄冈市区城镇居民住房基本状况调查表》)。

2、收入状况:指家庭人口、收入情况。

3、住房需求状况:指被调查人员的需求意向、购房原因、需求面积、需求时间、需求价格、付款方式等。

4、其它与居住相关的信息:如私人建房、城中村住房情况等。

三、调查方式及方法

此次住房状况调查采取市区统一部署、统一调查表格、统一上报内容、分级分区域实施、逐级逐片汇总的方式进行。

调查方法:

(一)入户调查。调查人员直接入户调查登记《黄冈市区城镇居民住房基本状况调查表》,由被调查人自己回答,调查人员填写收回。

(二)网络调查。通过黄冈房地产信息网、黄冈新闻网等网络媒体进行不低于1000户的随机调查。

(三)市场调查。针对销售场所、中介市场和有效购房人群进行不低于1000户的市场调查。

四、工作机构

为了保障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黄冈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小组成员由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统计局、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房地产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具体工作由黄州区政府和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统计局、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俊同志担任。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11月25日-12月5日)

1、制定方案:研究设计居民住房状况调查的组织、实施、技术和质量控制方案,设计调查表。2、落实材料、资金:完成住房需求调查方案、调查表、调查表说明等相关资料的制定、编印和发放工作,落实入户调查资金。3、组织培训:培训调查员和数据录入员(调查人员和数据录入员从各单位、社区抽调专人,其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4、宣传发动:组织市内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媒体登载、播出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相关内容,制作相关电视、广播节目,让百姓了解并理解住房调查,为调查人员入户创造条件。

(二)入户调查阶段(12月6日-12月20日)

此次调查以社区为单位,由黄州区、黄冈高新区所辖社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调查人员入户填报调查表。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与市统计局督促市级督导员抽查复核,上报调查样本;处理调查中的技术问题,解决调查中的违规事项,提高报表质量,组织开展网络调查和有效购房人群的问卷调查工作。

(三)数据校核与汇总阶段(12月21日-25日)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将入户调查和数据汇总工作一并进行。一是社区初审。由社区对调查员上报的样本进行初审,合格率达不到98%以上的全部退回重新填报。二是区级复审。由黄州区、黄冈高新区及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调查样本进行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方可上报验收。三是市级验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与市统计局按照抽查验收制度联合验收,对黄州区政府、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报验的材料合格率达不到98%以上的,退卷整改,通过验收的资料录入数据库。四是督办催报。设立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进度表和隔日催办制度,确保市区在12月30日前按规定时间上报调查结果。

进行网络调查和市场调查数据校核入库工作可交叉进行。

(四)数据分析上报阶段(12月26日-30日)

将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资料与市房地产管理局现行的房地产管理信息进行初步整合,根据调查结果对数据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组织起草《黄冈市区2006年住房状况及需求调查分析报告》并上报省建设厅和省统计局。

六、调查工作具体要求

(一)这次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黄州区、黄冈高新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本次调查高质量完成。

(二)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本次调查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严格按照调查方案组织实施。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黄冈市区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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