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8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8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洛政〔2008〕10号 |
|---|---|
| 颁布日期:2008-0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8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200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08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洛阳市2008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
我市2007年度的城市绿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县(市、区)、各单位的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袒阑鞘泻透纳瞥鞘谢肪撤⒒恿酥匾饔谩N徊教岣呶沂械脑傲致袒剑凑帐形沤煳宕稳崛范ǖ?“建设最佳创业环境城市、最佳发展环境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最佳旅游环境城市”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度的城市绿化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林业生态建设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认真做好绿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及园林绿化对节能减排的贡献率,促进洛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绿化目标
2008年城市绿化目标是:完成洛浦公园东延长段雕塑、广场、园路、园林小品、植物种植及洛神苑二期建设;完成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牡丹园、南大门及园林植物配植、服务设施建设;高标准完成开元大道东延长线、关林路西延长线、园西路等道路绿化建设;完成衡山路垃圾山防护绿地建设;继续完善南关公园、牡丹公园、西苑公园、国际牡丹园服务设施;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和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工作。全市城区(含8县1市城区)新植乔木14.5万株、花灌木51.4万株、义务植树28.6万株、生产彩化草花300万盆、城市区新增各类绿地面积83万平方米,使我市的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
三、主要任务
1.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义务植树的质量。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实践“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良好平台,是绿化美化家园,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有效办法。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把2008年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今年城市区的植树活动地点安排在洛浦公园东延长线南北大堤和衡山路拖厂垃圾山防护绿地等处进行,计划植树16万株。义务植树所需苗木由市园林局从现有城市绿地稠密的植物中迁移,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局组织采购。市园林局及各城市区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活动,认真做好植树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验收工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义务植树的质量和效果。8县1市城区和吉利区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由其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组织,活动结束后将义务植树活动总结报市园林局。
2.精心规划,高标准建设好洛浦公园、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开元大道东延长线绿化等续建工程。要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建设最佳创业环境城市、最佳发展环境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最佳旅游环境城市”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和生态建设。在巩固现有城市绿化成果的基础上,高质量建设好洛浦公园廛河口至李楼大桥段绿化、洛浦公园洛神苑二期、隋唐城遗址植物园牡丹园和园林小品、开元大道东延长线绿化等续建工程。要结合林业生态省、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完善环城防护林带、北邙绿化生态屏障、洛浦风光带、周山、龙门山、上清宫、隋唐遗址等防护林体系及铁路、公路、河渠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各县(市)要以林业生态省、林业生态市建设为契机,抢抓机遇,争取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和资金,搞好县、乡镇、村绿化建设。通过林业生态省、林业生态市建设,进一步扩大绿化面积,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绿化格局,打造绿化总量适宜、绿化分布合理、生态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
3.认真抓好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改造,提高城市绿化景观效果。要按照绿化与美化、景观效果与生态效果、服务功能与绿化功能相统一的原则,对一些存在植物缺株或生长过密、景观效果较差的道路进行改造,分期分批调整植物、完善设施及功能。2008年市园林局要认真抓好龙门大道、中州西路、西苑路、丽春路、南昌路南段、开元大道中段、珠江路、行署路、牡丹广场友谊绿岛、洛浦公园北堤道路(花池、护栏、台阶、平台)、国际牡丹园、西苑公园一级道路的改造;抓好新区洛宜南路、定鼎门大街、四支渠和洛北城区衡山路、武汉路、定鼎北路30米绿化带、塔东路等新建道路绿化等工程建设;搞好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园内服务设施、休闲座凳、导向牌、服务网点建设和稀有植物引进,王城公园新建动物馆舍建设和动物馆舍维修,牡丹研究所仪器配套,南湖音乐喷泉湖底清淤、环湖护栏和座椅、警示牌、监控设备安装等以及各公园、游园廊架的垂直绿化。通过绿地建设和改造,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地绿量,丰富园林绿化植物色彩和层次,提高城市绿化功能和景观效果。
4.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乡镇、园林县城,营造最佳人居环境。各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要按照《洛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标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办法暨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规园〔2004〕8号)的规定,对庭院、生活区进行认真规划,合理布局,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营造良好的环境。特别是新建单位、各房屋开发公司和各单位开发建设的居住区,要按照《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不低于小区总面积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旧城区改造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25%;新建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35%。”的规定,进行绿化配套建设,做到绿化配套与土建工程同期设计、同期施工、同期验收,实现庭院、居住区绿化达标。在庭院、居住小区规划和建设中,要坚持生态建园、植物造景的原则,做到地被植物铺底、乔木遮荫,花灌木、藤本植物巧点缀,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外来树种与乡土树种相结合,亭廊、雕塑等园林小品合理配置,体现季相变化的景观效果和复合层次的生态效果,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的力度,确保新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建设质量。要大力开展垂直绿化建设,扩大绿色覆盖面积。所有的墙体、桥体、栅栏、廊架及绿地内的建筑小品等适宜垂直绿化的地方,都要种植爬藤攀缘植物,进行绿色覆盖。要加强区管道路和背街小巷的绿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化面积,提高城市整体绿化水平。
加大“创园”力度,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取得成效。2008年,洛阳市城区要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扎扎实实抓好绿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使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指标实现达标;获得河南省园林县城的县要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已达到市级园林县城的要积极创建河南省园林县城;每个县(市)要创建成2个以上的园林乡镇。要通过“创园”工作,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5.加强草花引种培育和彩化方案设计工作,使城市彩化水平提高一个层次。每年的三季彩化,数百万盆五彩缤纷的鲜花和形式各异的彩化点妆扮城市,成为我市园林绿化的一大特色。我们要继续抓好城市彩化工作,努力提高城市彩化水平。一要认真总结往年的彩化经验,继续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对市区主要彩化点采取招标的办法进行设计和布置;二要加强彩化设计工作。要结合2008年奥运会主题,对计划布置的每一个彩化点要精心构思,精心设计,使2008年的市容彩化达到形式新颖、主题鲜明、效果突出。今后,市区主要彩化景点的设计方案要报经市园林局审定,各县(市)、区安排布置的彩化点设计方案报县(市)、区绿化主管部门审定,确保彩化的艺术效果;三要加强草花新品种的引进和培育工作,尽可能多地引进适合我市生长、开花多开花艳丽的草花品种,提高F1代草花的利用率。加强草花的培育管理,确保草花花期一致;四要搞好彩化辅助材料造型的设计,丰富彩化形式;五要扩大道路绿地宿根花卉的种植,增加道路的花量和色彩,提高道路绿化景观;六要加强彩化点的管理,做到及时浇水,适时更换草花,保持彩化良好的效果。
6.提高牡丹园艺水平,加快牡丹产业化发展步伐。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牡丹发展战略,采取积极措施,提高牡丹园艺种植水平和观赏效果,加快牡丹产业化发展。在牡丹园建设和牡丹产业化发展上,第一,要提高牡丹与园林植物配置设计水平。在牡丹的种植和调整中,要创新思路,按品种、色系、花型进行分类、分区科学种植,注重牡丹文化与园林文化的有机结合,搞好牡丹诗文碑刻等牡丹文化建设,使各牡丹园成为牡丹园艺造景与牡丹文化相结合的牡丹观赏园;第二,要延长牡丹花期和整体观赏时间,建设好早中晚开牡丹园。王城公园要认真研究牡丹花坛地热线的使用方法,起到提高地温促使牡丹早开的作用,确保4月1日牡丹大面积开花。国际牡丹园要积极探索牡丹遮荫降温的科学方法,保证在“五一”节能看到成片牡丹开花。其它牡丹园要加强管理,保证牡丹花会时牡丹花大色艳;第三,要大力促进创新牡丹园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除了传统春节催花和以门票为主经营收入外,要研制开发推广牡丹礼品。改进牡丹包装方式,积极研制牡丹化妆品和牡丹干花工艺品、牡丹花馔等牡丹系列礼品。让牡丹礼品成为宣传洛阳、传递情谊的必备礼物。各牡丹园要把牡丹产业化当成大事去抓,加大牡丹反季节催花的力度,确保中秋节3万盆催花牡丹任务的完成,举办中秋节牡丹花展活动,成为洛阳新的牡丹观赏时间,提高牡丹的综合效益;第四,要搞好牡丹新品种选育,做好国内外牡丹品种的收集和引种工作,按时完成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千姿牡丹园、百花园、特色园、九色园和牡丹科技展示园建设。
7.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促进园林绿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园林绿化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对城市园林绿化实施管理。各绿化管理单位要根据不同绿地的性质、植物生长习性,对绿地及绿地植物适时进行浇水、施肥、除草、修剪、防治病虫害、清除垃圾和废弃物,使城市绿地达到无杂草、无跑冒滴漏、无废弃物、无旱象、无缺株断垄,植物生长良好,造型美观,设施完好,整洁清新。市园林局及县(市、区)要认真按照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洛阳市城市绿化考核办法》、《洛阳市公园精细化管理标准》、《洛阳市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确保新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制度,逐步实施数字化管理,为园林绿化管理和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各级绿化主管部门及绿化监察大队,要在做好绿化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加大绿化管理力度,严格园林绿化执法,积极查处绿化违法事件。对不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毁坏绿地、破坏园林绿化设施的事件,要坚决制止,依法查处,确保园林绿化成果不受损害;加强城市绿化配套费的征收工作,为城市绿化建设拓展资金渠道,保证城市重点绿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洛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0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法规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和审批、收费事项办理程序,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为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服务,认真履行和谐收费、服务和限时办结承诺,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为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创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四、保证措施
1.完善政策法规,加大绿化执法力度。
市园林局、规划局要密切配合,结合洛阳市第四期总体规划修编,按照《洛阳市城市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认真做好城市绿线的划定工作,确定未来城市最低绿地指标和城市绿地的界限,明确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分层次合理布局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
市园林局要在市人大的指导下,配合市政府法制局搞好绿化法规立法调研,按照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参照省内外城市的成功经验,制定《洛阳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修订《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通过制定、修编绿化法规,使我市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促进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2.建设生态型、节约型园林,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绿化建设要牢固树立生态型、节约型园林观念。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要注重生态功能,体现物种多样性,在植物配置上以乡土树种为主、外来树种为辅,做到乔灌花草藤合理配植,在河渠水系中种植水生植物。既要扩大绿化面积,又要提高城市水系景观的生态效果。要大力开展节约型园林建设活动,在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中,要积极推广园林科研成果,采用中水、微喷滴灌和低能、低耗、环保等新材料、新技术,做到节地、节能、节材、节力,降低绿化养护成本,提高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认真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状况普查工作。为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的实现,2008年,将按照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的规定,对我市的城市园林绿化状况进行普查,以摸清我市城市绿化的家底,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好基础。园林绿化普查的时间安排在7、8月份进行,普查采取全市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标准、各城市区分头实施、逐级汇总上报的方法进行。市园林局、各城市区,要及早安排,作出布置,认真做好普查的准备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1.2008年度城区绿化任务分配表
2.2008年度县(市)绿化任务分配表
附件1
2008年度城市区绿化任务分配表
项
目
任
务
量
单
位
乔木
花灌木
义务植树
(含折算量)
牡丹
草花
草坪
(株)
(株)
(株)
(株)
(盆)
(M2)
涧西区
8000
33000
45000
7000
80000
14000
西工区
6000
20000
29000
6000
50000
8000
老城区
5000
10000
5000
8000
30000
3000
廛河区
6000
20000
15000
5000
30000
5000
吉利区
7000
25000
13000
3000
60000
5000
高新区
7000
25000
20000
5000
40000
5000
经贸区
5000
15000
5000
1000
20000
5000
洛龙区
6000
25000
28000
13000
20000
5000
园林系统
75000
140000
20000
2280000
30000
合计
125000
376000
160000
68000
2610000
80000
附件2
2008年度年度县(市)城区任务分配表
项
目
任
务
量
单
位
乔木
花灌木
义务植树
(含折算量)
牡丹
草花
草坪
(株)
(株)
(株)
(株)
(盆)
(M2)
偃师市
3000
25000
14000
4000
70000
9000
孟津县
2200
10000
12700
3200
40000
3000
伊川县
2500
16000
13700
3200
40000
6500
新安县
1200
5000
13700
2000
40000
6500
宜阳县
2200
16000
12700
3200
40000
6000
洛宁县
2200
16000
12800
3200
40000
6000
嵩县
2300
17000
13700
3200
40000
6000
栾川县
2200
17000
20000
200
40000
7000
汝阳县
2200
16000
12700
3300
40000
7000
合计
20000
138000
126000
25500
390000
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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