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漯河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3-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漯河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漯政办〔200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制定的《漯河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八日

漯河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实施意见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引导全市中小企业增强信用观念和信用风险防范意识,改善信用状况,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提高全市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现就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保证。中小企业是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中小企业信用水平的优劣,不仅影响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漯河形象。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规范有序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既是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它对于增强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提升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对于抵御中小企业信用风险,改善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关系,争取金融机构支持,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对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长效管理机制,优化投资和贸易环境,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和经济秩序,营造和谐信用的社会环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近年来,全市中小企业的信用制度建设有了一定加强,信用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在树立漯河市企业良好形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还有个别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较差,信用水平较低,由信用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仍比较突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中小企业要在日趋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提高全市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就必须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

二、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指导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和完善全市规范统一的中小企业基本信用制度,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制度、监管机制和评价机制,全面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进而推动全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增强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为漯河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二)指导原则

⒈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工协作,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评价制度和奖罚制度体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信调查和信息咨询方面的作用。

⒉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加强监管,提高信用。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在建立全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改善中小企业的信用服务环境,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⒊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为方向,以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为目的,分层推进,增强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从建立健全全市规范统一的中小企业基本信用制度入手,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专业化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企业信用资源的社会共享;建立奖惩结合的企业信用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强化信用管理,使全市中小企业整体素质有一个新的提高,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融资担保、银行贷款等提供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通过中小企业基本信用制度和基本框架体系的建设,逐步建立起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在制度规范上,初步建立起中小企业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运行系统上,初步建立起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科学公正的信用评价系统和公开便捷的信用查询系统,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逐步满足社会对中小企业信用服务的需求。

在信用活动上,通过宣传教育、需求培育、失信联防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营造信用环境,创造信用文化。

在运行机制上,初步建立起中小企业信用运行机制,全面发挥信用体系对于中小企业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对市场中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

三、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中小企业基本信用制度

中小企业信用是中小企业依法经营、履约情况、履约能力、法人信用等方面的集中体现。中小企业基本信用制度是对中小企业信用行为和信用活动的一般规定。现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⒈金融信用:企业借贷或举债后能按期还本付息和依约清偿债务,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中有良好信用;

⒉合同信用: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合同法》规定,切实履行合同条款,在客户中有良好信用;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要求,严守商业道德;

⒊纳税信用:按国家税法规定,如实申报收支情况,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⒋质量信用: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无质量欺诈和违法行为;

⒌服务信用:经营活动中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举止端庄、文明服务,坚持做到信用承诺和服务及时到位,并自觉接受消费者投诉中心和消费者协会的监督,配合做好服务协调工作;

⒍劳动保障信用: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按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缴纳劳动者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⒎财务统计信用:严格执行《会计法》,根据企业经营实绩,真实地向社会公开企业经营成果;严格执行《统计法》,准确反映生产经营情况;

⒏价格信用:严格执行《价格法》,根据企业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价格台帐,商品实行明码实价,坚决杜绝随意作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价格暴力等价格违法行为;

⒐环保信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无污染环境行为,做到达标排放;

⒑安全生产信用: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中小企业信用标准制度

中小企业信用等级采用3等9级标准制度,即AAA、AA、A、BBB、BB、B、CCC、CC、C,根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综合得分情况评定。

为实现中小企业信息的互联互通,保障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以现行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由社会中介评级机构遵循客观、公正、独立以及定性与定量、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以及指标的可获得性等因素,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三)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制度

企业信用信息内容主要应包括:企业身份、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社会公共活动、企业行为等方面的信息。同时也包括企业同意征集或法律法规未禁止披露的其它信用信息。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原则: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和审慎的原则,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当是合法、有效、真实的数据或文字资料,不得征集或者披露虚假信息;提供信息单位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在征信活动中应当保持提供信息单位所提供信息内容的原始完整性,依法、客观和公正征集信用信息,保障信息质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渠道: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来源于政府、行业和社会三个方面。政府信息主要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基础监管信息;行业信息包括行业协会的评价;社会信息包括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信息、信用调查机构的调查报告、认证机构的认证情况、消费者的投诉情况等。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应当包括一定时期的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小企业的信息进行记录,行业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对会员的信息进行记录和收集,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按照委托要求进行信息征集。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方式:依法或按照约定,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获取;依法或按照约定,从金融机构、行业组织、公用事业单位及中介组织获取;通过媒体公开的渠道获取;通过企业自愿提供本企业信用信息的渠道直接获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获取。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提供要求:中小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做好生产经营信息记录,保证信息真实全面,并依法公开其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的资源共享。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负责向政府各有关部门征集中小企业基础信息、信用状况记录信息,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

(四)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

⒈中小企业资信评级机构: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根据评级工作实际情况,遴选确定社会中介评级机构进行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

⒉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原则:坚持独立、公正和审慎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价,保证评级结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⒊中小企业资信评级指标:社会中介评级机构根据企业资信评级的总体要求,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制定中小企业资信评级指标体系,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审定后执行。

⒋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办法步骤:(1)申报:由企业对照评定内容、标准和有关规定,提出评价申请,并提供企业相关事实材料。(2)推荐: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会同本级人民银行对企业申报材料与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充分沟通,按照违法违纪淘汰的原则确定参评企业,并推荐给社会中介评级机构。(3)评级:社会中介评级机构对推荐的企业进行评级。评级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并进入社会公共查询系统。社会中介评级机构对评级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评级工作结束后,对故意隐瞒违法违纪事实、新发生风险的企业按照规定适当予以降级处理。

⒌中小企业资信评级报告:应包括被评级企业的基本情况、支付能力、经营状况、风险预测、评级结果等内容。

⒍对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的监督管理: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及市级金融机构组成“漯河市中小企业资信评级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对社会中介机构评级结果进行抽检。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前期主要靠政府推动进行,待条件成熟后,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

(五)中小企业信用披露制度

⒈中小企业信用披露主体:中介评级机构定期向社会披露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供社会随时查阅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在网站上开辟联动的中小企业信用专栏及专项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综合披露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全面展示我市中小企业信用状况。

⒉中小企业信用披露原则:中小企业信用披露应当遵循依法、客观与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⒊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的内容: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经营状况、企业资信情况、企业荣誉记录、企业不良记录、企业同意披露或者法律、法规未禁止披露的其它信用信息。

⒋企业有权无偿查询本企业的信用信息。企业认为本企业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可向资信评级机构提出更正申请,资信评级机构应及时核实,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做出更正或不予更正的书面答复,不予更正的应当说明理由。企业对资信评级机构的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企业信用征信监督机构申诉。

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明确相关责任。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漯河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框架进行总体设计,并对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具体建设方案组织协调;政府其他部门依照职责对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行业协会对其会员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进行行业指导和服务;消费者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社会监督。各级财政、金融、税务、工商、民政、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积极制定和落实好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政策到位、人员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参与政府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网络,保障信息资源共享;要积极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信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不断提高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科技水平;要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

(二)加强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涉及中小企业建设的诸多方面,各中小企业监管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保障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依法进行。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奖惩机制。

1.对信用优良的企业要给予宣传、支持和表彰,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企业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评先评优或授予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等各类称号,均应是A级以上诚信企业。对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采用信息提示、警示、公示及其它行政处罚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各金融机构对A级以上诚信企业应简化手续,搞好授信服务,提高审贷效率,重点给予贷款扶持,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担保机构应优先为A级以上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

3.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以及工业结构调整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科技经费、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等应优先考虑A级以上诚信企业。

4.在参与政府采购和参加各类竞标活动中,对A级以上的诚信企业进行适当加分。

5.对于AAA级诚信企业,可以优先享受国家和本市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发行债券、股票上市,发展与改革部门优先核准、工商部门简化年检手续、质监部门优先推荐其产品为国家免检产品或省重点保护产品、海关报关简化手续、土地部门优先审批其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提供,生产经营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提供,按政府规定的下限标准收取费用;除依法进行的检查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严禁对A级及以上诚信企业进行各种检查等。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信用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宣部、全国整顿办等六部委《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和中央文明办、全国整顿办等五部委《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信用宣传活动,形成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中小企业要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的活动,倡导文明经商,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行业协会要积极普及中小企业信用基本知识,提高全民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实施诚信工程,提高企业诚信水平。中小企业是建立全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主体,应当进一步提高对信用价值的认识,结合ISO9000等认证体系的建设,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及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重视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加强经营行为自律,把维护自身形象和提升企业价值有机联系起来。要积极参与全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基本信用情况,凡不提供信用基本情况的中小企业,不享受市政府扶持各类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商业银行在受理其贷款时从严审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中小企业系统组织实施诚信工程建设活动,具体办法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附件:漯河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漯河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促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漯河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素萍(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曹存正(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国干(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信(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合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

肖新军(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行长)

王国强(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

杨南龙(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夏光明(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明欣(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扶生(市地税局副局长)

韩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中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华军(市银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国强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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