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委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委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委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2004〕93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解企业国有资产现状,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市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漯河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调查实施方案
漯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为了解企业国有资产现状,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进行统一调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这次产权调查,主要是为了了解掌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总量与分布结构,摸清企业国有资产“底数”,建立健全企业国有产权档案和信息体系,为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产结构、搞活国有经济、提高国有资产运行质量,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打下坚实基础,真正地依法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这次产权调查的对象,是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市属企业。具体范围包括:
(一)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的工业企业;
(二)市属商业、物资、粮食、交通运输、城建、盐业、农业、农机、水利等系统所属国有企业;
(三)政府投资的企业化管理的公共服务类企业;
三、调查的内容和期限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职工人数、企业股权结构情况等。
调查的期限是:2003年度及2004年1—9月份的资料。
四、调查工作时间安排
这次调查从10月2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10月25日—10月31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为企业组织填写和上报调查表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为各部门、各系统收集、审核汇总报表并上报汇总结果和上报调查分析报告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为全市汇总阶段。
五、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企业国有产权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漯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专门负责国有资产产权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级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次调查工作。
(一)企业要严格按照调查要求,填写调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不得虚报、漏报、瞒报或拒报,同时要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自下而上层层核实和汇总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上报的产权调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市直商业、物资、粮食、交通运输、城建、盐业、农业、农机、水利等部门分别负责收集、审核和汇总本系统内企业国有产权调查表,并根据调查汇总结果,写出调查分析报告。
(三)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市属企业的调查表,一式二份,于11月10日前上报企业主管部门。
(四)市属工业企业,无行政隶属关系企业的调查表,一式一份,并附调查情况说明,于11月10日前直接上报市国资委统计评价与产权管理科。
(五)各部门的汇总表、调查分析报告及系统内各企业调查表,一式一份,由企业主管部门于11月20日前报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调查办公室。
(六)各部门、各企业的调查表由产权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对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全部汇总分析工作于11月30日结束。
漯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调查领导小组名单
为了搞好这次国有资产产权调查,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曹存正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杜广全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国资委主任成员:陈国安市财政局副局长郭新增市国资委副主任李满堂市统计局副局长夏发旺市商务局副局长张长江市物资集团副总经理焦国瑛市粮食局副局长杨巍市交通局副局长李广科市城建委副主任张德生市盐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产权调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郭新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编报说明
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调查表封面,各企业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其它报表一同上报。不允许只报报表,不报封面。
二、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有关项目说明:
(一)“预计负债”(或有负债):反映企业各项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包括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等很可能产生的负债。
(二)“国家资本应享有的权益”:反映企业国家股应享有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即国家股股权比例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乘积。
(三)“国有法人股应享有的权益”:反映企业国有法人股应享有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即国有法人股权比例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乘积。
(四)“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反映企业应上缴的国家股应分配的利润。
(五)“未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反映企业应缴未缴的国家股应分配的利润。
(六)“国有资产总额”:反映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在所有者权益总额中应享有的资产总额。即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权比例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乘积。
(七)“产权登记机关审定的国有资产总额”:2002年国有资产总额,填写2002年产权登记机关核发产权登记证上的数字。2003年国有资产总额,填写产权登记机关审定的数字。2003年度未经产权登记机关审定的,按中介机构审验的2003年度决算报表数字填写。
三、企业股权结构调查表(母公司)有关项目说明:
(一)“国家股”:反映代表国家的部门和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而形成的股份。
(二)“国有法人股”:反映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单位)或国有独资公司对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
(三)“不良资产总额”: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损失净额。包括待处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损失以及不良短期投资、不良长期投资、无形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等。
(四)“企业抵押、质押担保资产总额”:反映企业年末已经抵押、质押的资产账面净值。
四、企业股权结构调查表(子公司)有关项目说明:
本表反映企业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股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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