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6-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06〕61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三日
南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和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6]10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考虑、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及“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切实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清理整顿工作的时间安排和要求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6月10日)
制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宣传出租汽车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阶段:清理整顿阶段(6月11日至7月26日)
在整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整顿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积极、稳妥、有序进行。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7月27日至8月20日)
各有关部门要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8月22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出租汽车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出租汽车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和责任单位
(一)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逐步建立合理的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机制
由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牵头,市工商局、市物价局配合,对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对经营权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出让金用途以及经营权转让、质押、权属关系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纠正非法转让行为。对擅自进行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转让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减轻从业人员经济负担
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对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不得向出租汽车收取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机动车排污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对出租汽车收取公路客运附加费。对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要本着稳定出租汽车运营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或给予适当减免。涉及出租汽车行业的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发布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或提高征收标准。制止重复检验检测和收费行为,除机动车安全检验等机构依法对出租汽车进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检验并收取检验费以外,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对出租汽车进行各种强制性的安全、性能等检验检测并收取费用。
(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净化运输市场
市公安局、交通局负责,市建委、市监察局配合,对出租汽车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一是对各种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彻底清理。重点清理无营运证件的出租汽车和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残疾人专用车、伪造营运证照的车辆等。对查出的非法营运出租汽车和其他车辆,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二是对有组织的非法营运集团和团伙,从严查处,坚决取缔。三是要加大对非法营运、欺行霸市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对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实施品牌创建战略,发挥管理部门在实施品牌战略中的组织引导和协调作用,制定有效的推进措施,在出租汽车行业坚持开展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快自身改革,规范和完善企业经营制度,坚决制止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金等方式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要切实保障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司机的合法权益。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司机之间要依法签订经营管理和劳动合同,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
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妥善处理涉及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要教育从业人员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服务水平,遵纪守法,依法运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和建议。
四、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市政府成立南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主要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的清理整顿、信息交流、总结汇报等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清理整顿工作的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搞好协调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做细做实,真正解决当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附件:南阳市中心城区出租车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南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陈光杰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李力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合太市交通局局长成员:吴章成市发改委副主任郭廷献市财政局副局长魏玉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海川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局长李海斌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常俊市纠风办副主任王炜逸市信访局纪检组长王克市建委副调研员、党委委员付文义市劳动局纪检组长赵润武市交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润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运输科(联系人:张春山13838710638王宏皓1363399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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