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宁政文〔2008〕121号
颁布日期:2008-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

宁政文〔2008〕121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德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和2008年度、2009年度计划》已经宁德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宁德市区解决城市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

(2008-2012)和2008年度、2009年度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解决宁德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逐步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宁德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2.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宁德中心城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

3.《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4.建设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218号)

5.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

6.《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

7.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32号)

第三条规划保障范围与规划期限

1.廉租住房规划保障范围:户籍在宁德市城区2个街道办(蕉城区蕉南、蕉北街道办)、城南镇、金涵乡,和东侨开发区的城市非农户口人员。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2.经济适用住房规划保障范围:宁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非农户口人员。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第四条规划作用

本规划作为宁德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法定依据,在规划期限和规划保障范围内,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活动、各项政策规定,应与之相符合、相协调。

第五条本规划内容包括文本、附表及附图。

第二章宁德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状

与住房需求分析

第六条宁德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状分析

本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居民总户数为61356户、人均GDP为15382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41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13平方米;城区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总户数为1217户、人数为3510人;城区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四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总户数为3509户、人数为7823人。

第七条规划期内住房保障需求分析。

规划期内宁德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户数预测为:1217户,廉租住房需求244套,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资金需求约585万元。年度计划详见附表1。

经济适用住房需求量预测为:3500套。年度计划详见附表3、附表5。

第八条政府资金保障能力和土地供应能力分析。

1.规划期(2008-2012)内,政府财政预算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分两个部分:即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约2196万元(244套×45m2/套×2000元/m2);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资金需求约585万元。年度计划详见附表2。

2.资金来源分析:按照国务院国发〔2007〕24号规定,结合市本级财政的实际情况,主要从以下渠道解决:一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二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

3.城市住宅用地中规划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总用地面积为11.9万平方米。

4.2008-2009年在建廉租住房套数为80套、总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2010-2012年期间每年建设廉租住房55套,以提供共计164套用于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

2008-2009年在建经济适用住房套数为984套、总建筑面积为6.4万平方米。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九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旧住宅区改造力度,逐步改善农民工等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构建多层次住房政策体系,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需要。

第十条规划目标

2008年初之前,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从2008年起,市区将保障范围从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十一五”期末将基本解决本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第十一条规划思路

规划采用三种保障方式,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等。

第十二条保障对象

1.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宁德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合理确定符合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家庭收入标准:家庭人年均收入在市区城市低保线两倍(4600元)以内和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或无房户。

2.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⑴在市区城市低保线四倍(10000元)以内;⑵住房困难标准: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第十三条住房供应和租赁住房补贴计划

规划期内采取实物配租(廉租住房)供应比例20%,和货币补贴比例80%的方案来解决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

1、建设总量。规划期内规划廉租住房总套数为244套、总建筑面积为10980平方米;规划经济适用住房总套数为3500套、总建筑面积为22.75万平方米。

2、建设区域指引。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在城市空间分布指引详见附表。

3、建设标准。

廉租住房建设标准: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4、建设年度指引。规划期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总体目标及年度计划详见附表7。

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计划

1、租赁住房补贴总量按宁德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户数的80%计划。规划期内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总户数974户,补贴资金总量585万元。

2、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根据宁德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市区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平均100元/户.月。

第四章土地供应和资金筹措

第十四条土地供应总量

在规划期内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土地面积为5490平方米、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土地面积为11.38万平方米。

第十五条土地供应布局指引

廉租住房规划建设位置原则上在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地块中配建,结合市区供地实际尽可能均衡分布,方便使用;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位置综合各种条件布置。

第十六条用地供应年度计划

规划期内,市区2008-2009年廉租住房规划建设用地1800平方米、2010-2012年廉租住房规划建设用地3690平方米;2008-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用地4.6万平方米、2010-2012年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用地6.78万平方米。用地供应年度计划详见附表8。

第十七条资金筹措

规划期内用于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

一、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三、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低于10%);

第五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与管理;

第十九条落实税费配套等有关经济政策;

第二十条加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法规建设;

第二十一条确保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

第二十二条落实规划实施的责任,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建立多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安排要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做出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规划由宁德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划由宁德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表1

廉租住房需求与供应计划表

序号

年度

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户)

廉租住房计划供应量(套)

力量力量

住房补贴户数需求(户)

备注

1

2008-2009

344

80

300

后岗小区、金函小区一期建廉租住房80套

2

2010

585

55

450

金函小区二期配建廉租住房55套

3

2011

840

55

650

金函小区三期建廉租住房55套

4

2012

1217

54

974

金函小区四期建廉租住房54套

合计

1217

244

974

说明:1.租赁住房补贴总量按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户数的80%计划,实物配租按20%计划。

2.结合实际,估算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增长。

3.租赁住房补贴按平均每户每月100元计算。

附表2

廉租住房建设与租赁住房补贴资金计划表

序号

年度

廉租住房计划建设量(套()()()()(套)

力量力量

廉租住房建设计划资金(万元)()()()()(套)

力量力量

住房补贴资金需求量(万元)

备注

1

2008-2009

80

720

288

2

2010

55

495

198

3

2011

55

495

198

4

2012

54

486

195

合计

244

2196

879

附表3

2008-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在建和拟建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户数

(套)

开工竣工时间

1

金函小区一期

67000

45500

670

2008-2009年

2

鹤鸣小区

17000

32400

314

2008-2009年

3

4

5

6

7

合计

84000

77900

984

附表4

2008-2009年廉租住房在建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户数

(套)

开工竣工时间

1

鹤鸣小区

250

450

10

2008-2009年年年

2

金函小区一期

700

1350

30

2008-2009

3

金函小区二期

900

1800

40

2009-2010

4

合计

1850

3600

80

附表5

2010-2012年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户数

(套)

开工竣工时间(年)

1

金函小区二期

29300

58500

900

2009-2010

2

金函小区三期

26500

52975

815

2010-2011

3

金函小区四期

27000

52000

800

2011-2012

82800

163475

2516

附表6:2010-2012年廉租住房规划建设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套数

(套)

开工竣工时间

1

金函小区二期

1300

2475

55

2009-2010年启用

2

金函小区三期

1300

2475

55

2010-2011年

3

金函小区四期

1300

2430

54

2011-2012年

合计

3900

7380

164

附表7

规划期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

年度

廉租住房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

备注

2008-2009

0.25

4.6

2010-2012

0.39

6.75

合计

0.6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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