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号:平政〔2007〕62号
颁布日期:2007-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平政〔2007〕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豫发〔2003〕20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林业发展步伐,配合搞好我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现就我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围绕建设生态河南和建设林业生态县为总体目标,以重点工程项目造林、生态廊道建设、城郊绿化和增加重要生态区域绿量为重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鼓励支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做大做强特色林业经济,提高林业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林业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三大效能,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山川秀美的鹰城大地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完成大面积造林20.21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100万株;完成生态廊道建设1546.6公里,其中新建95.6公里,完善提高1451公里;郏县实现林业生态县建设目标;完成20个市级林业生态乡、130个林业生态村建设;新建农田林网19.5万亩,完善提高23.5万亩;建设市级中心苗圃1个、县级标准苗圃10个,育苗面积达到1.3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国家及省级重点防护林工程。以退耕还林、德元赠款项目、日元贷款项目和淮防林项目及后续的水土保持林项目为支撑,以沙河、汝河、澧河、湛河流域及源头为重点,搞好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今冬明春,完成国家及省级重点防护林项目9.02万亩。其中,鲁山县德元赠款项目2万亩,郏县日元贷款项目1.1万亩,淮防林及水土保持林造林5.92万亩。

(二)生态廊道网络绿化工程。以许平南、洛平漯、郑石三条高速及洛界、郑南西线、平桐、许南等高等级公路为骨架,结合各高速引线、铁路、省道、河流等生态区位重要地段,完成生态廊道网络绿化1546.6公里。其中,新建郑石高速生态廊道95.6公里、新建和完善洛平漯高速生态廊道83.2公里、许平南高速生态廊道50公里,完善和提高铁路、省道、县乡级等生态廊道建设1317.8公里。

(三)城郊防护林工程。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加大环城防护林建设力度。今冬明春,完成市区城郊防护林1.96万亩。其中环城周边绿化1.2万亩、城区重点道路出入市口廊道绿化0.76万亩。其中新华区7960亩、卫东区6240亩、湛河区4500亩、叶县450亩、宝丰县300亩、新城区150亩(见附件2)。防护林建设要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采取针阔混交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林业在城区中的防风除尘作用和景观效能。城市建成区绿化标准按照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执行。

(四)商品林建设工程。在立地条件较好的沙地、滩区、低洼地营造以杨树、楸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1.46万亩;在城市周边地区营造以名优特新小杂果为主的经济林1.75万亩;在立地条件好的主要干道两侧,建设以常绿苗木为主的骨干花卉苗圃基地1.3万亩(见附件1)。

(五)生态能源林建设工程。按照省林业厅对我市下达的生态能源林计划,今冬明春,全市要完成生态能源林造林4.03万亩,其中完成油桐造林2.77万亩、黄连木造林1.26万亩(见附件1)。

(六)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以宝丰、郏县、叶县为重点,以城市郊区平原为突破口,按照河南省平原绿化高级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绿化标准和保持率。今冬明春,完成新建农田林网、农林间作19.5万亩,完善和提高农田林网23.5万亩。

(七)生态县、乡、村建设工程。结合生态县、乡、村建设,切实搞好围城围乡围村风景林、防护林、经济林及景、园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今冬明春,实现郏县林业生态县省级达标,完成20个市级生态乡、130个生态村建设任务(见附件1)。

(八)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根据全市矿区开发对植被破坏程度及需要治理的规模和分布状况,按照有关要求,今冬明春,完成矿区生态修复造林1.99万亩(见附件1)。

(九)中幼林抚育及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加强对新造林木的抚育管护,提高林地生产力。对生态区位重要的低质低效林,通过科学改造和补植补造,提高林木质量。今冬明春,全市完成中幼林抚育5.8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4.6万亩(见附件1)。

(十)城市绿化。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和要求,今冬明春,市区新建游园116处,新增绿地458公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从改善生态环境和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着眼,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统一部署,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政府是造林绿化的主体,政府“一把手”是造林绿化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机制,要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对县、乡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把造林成效与评价领导绩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二)合理规划,科学营林。要大力营造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的防护林、风景林及用材林。城市绿化要以建设森林城市为目标,努力增加城市森林面积;农村绿化要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营造围村林、防护林的同时,积极发展速生丰产林和特种经济林。要严格把好种苗关、整地关、栽植关,大力推广先进的造林经营模式和新品种、新技术,积极采用适合本地生长的优良乡土树种,推广地膜覆盖、保水剂等抗旱造林技术。重点林业工程要坚持实行专业队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

(三)加强林木管护,确保造林成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管护工作的重要性,要把管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爱林护绿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全面推行新造林管护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栽植、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要建立管护组织,配备专职护林员,做到“四到位”(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将管护的责、权、利紧密结合,把管护工作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头。要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各级林政、森林公安和乡村护林巡逻队要严格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毁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巩固绿化成果。

(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快速发展。各县(市)区、各级林业部门要充分认识非公有制林业在我市生态环境和林业产业化建设中的作用,完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各种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和林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要加快推进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流转制度的实施,积极做好林权证发放工作,依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稳定所有权、完善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优化发展环境,为非公有制林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宽松环境;要继续鼓励各类法人、经济实体和个人以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林业建设和综合开发;要加大对非公有制林业经营大户和林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在税费等方面提供最优惠政策。

(五)加强森林防护体系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森林防护体系建设,要以全面提高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森林火灾预警监测、指挥系统、消防队伍、防扑火物资储备建设等,全面提升防火装备水平和防控能力。森林公安要围绕“由管理型向实战型”转变的总体思路,落实政法编制、人员,加强办公设施、通信条件、装备器材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各级森林公安指挥中心,达到办案信息化、指挥自动化,提高信息反馈、快速反应和综合破案能力。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要继续实施好杨树食叶害虫、柱干害虫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防止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和蔓延。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要重点加强无公害防治、灾害测报、种苗产地检疫等设施建设。

(六)加大投入,多方筹措林业建设资金。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逐步建立起公益林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商品林以市场融资为主,政府适当扶持的投入机制,多方筹措林业建设资金。各级财政要增加对林业的投资预算,对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按比例认真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以生态公益为主的防护林、风景林、通道林建设资金要纳入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财政预算;要抓住国家、省级增加林业投入的大好机遇,尽快筛选、论证、上报一批林业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要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保证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各级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发展林业生产。

(七)强化督导,严格兑现奖惩。今冬明春,市政府、市绿化委员会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各重点工程进行规划设计,对施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各重点工程宣传力度,并进行跟踪报导。各县(市)、区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督导组、服务组,对苗木标准、造林质量、成活率、管护措施等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各县(市)、区要在2007年12月30日前必须完成2008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的90%以上,造林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县(市)、区和乡(镇)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和造林绿化较差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造林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平顶山市2008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表

2.平顶山市2008年度城郊防护林工程任务表

二○○七年十月九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