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07)21号
颁布日期:2007-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7)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快电网建设步伐,确保电网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网建设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08号)精神,现就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紧迫感

电网设施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设施,电力是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从总体上看,我市目前的电网还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快速推动我市电网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电网的供电能力和水平,对加快荆门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行政,改进服务,共同推进电网建设。

二、努力提高电网建设规划水平

各地要高度重视电网的规划工作,把电网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电力部门要及时将电网规划和年度调整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核准备案。规划部门要迅速摸清输电线路走廊、建站用地情况,统筹安排经济建设用地和电网建设用地,超前做好电网建设规划修编工作,不能因规划修编而影响电网建设进程。规划中未考虑电网建设用地的,要根据电网规划布局和电网规划项目及时对原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实现电网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有机衔接和同步实施。凡是纳入规划内的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要严格依法保护。对于跨越矿区的待建输电线路,国土资源部门要按规划做好线路走廊的预留工作。对通过矿区的已建输电线路,有关经济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区的监管,协调矿主做好保安矿柱预留工作,确保线路安全。

三、合力推进电网项目建设

为确保批准建设的电网项目能顺利如期完工,220KV和110KV电网建设项目要打捆列入市政府的重点建设工程,按有关优惠政策落实电网建设条件。依法规范电网建设工程的征迁等补偿。变电站用地按照国家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10KV及以下输电线路走廊不征地(含杆、塔基),只对塔基用地附着物作一次性经济补偿。各地应当参照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标准统一制定青苗补偿、房屋拆迁、林木砍伐等各种补偿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城建、规划部门要加快变电站站址、输电线路的路径规划红线的审核,及时发放《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已纳入年度投资计划且要求在当年内竣工的项目,城建、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办好相关手续,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尽早投产增效。

环保、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简化程序”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的审批手续。

国土部门在用地单位取得上级土地主管部门的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后,在30个工作日内做好土地规划、用地预审和用地计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并及时办理土地登记证,发放土地使用证。

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减轻负担的原则,让利于电力企业,支持电网建设。电网建设所涉及的收费项目,市及市级以下行政性和服务性收费比照荆门经济开发区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四、大力营造良好的电力发展环境

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点多、线长,建管难度大。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属区域内电网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服务,大力支持电网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电力建设项目沿线群众的补偿工作,对漫天要价、非法阻挠施工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要进一步加大对电力设施和电网建设的保护力度,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集中治理电网建设的外部环境。凡因工作不力而影响电网建设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大力宣传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正面教育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力支持电力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五、切实加强电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电网建设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市政府成立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电力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甄建桥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舒行飙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尚海平荆门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唐兴杰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李玉斌市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

边厚隽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兴斌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献俊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育鹏市农业局副局长

肖兆生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厚清市水利局副局长

叶志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雷家金市环保局副局长

瞿德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毛昌芳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正光荆门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陈祖壁市规划管理局总工程师

李宇市港航管理局副局长

文泽贵市文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