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局关于十堰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各专业部门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1996-10-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局关于十堰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各专业部门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

十政办发[1996]114号

各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县级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理顺各小区内各专业管理关系

、明确各自的责任,以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市房地产管

理局拟定的《关于十堰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埋公司与各专业部门管理职责分工的意见》转

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月四日

关于十堰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与各专业部门管理职责分工意见

市政府:

为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提高住宅小区管理水平,为居民创造良好的

居住环境和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务,根据《十堰市城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就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与专业部门管理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供电、邮电、燃气、供热、供水、排水、道路、环卫、绿化、路灯、消防、公安

等专业管理部门和住宅小区内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分工协作

,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共同努力,保障各类设施完好,为居民提供优

质服务。

二、住宅小区内住宅楼低压供电设施管理职责:

以做为供电部门收费单位的计费电度表为界,界限以内(不包括配电箱和计费电度表)至

用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护、管理;界线以外供电线路及设备由

供电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小区停电应事先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三、住宅小区供水设施管理职责:

富康花园、燕林、朝阳、滨河等小区供水管线的维护管理维持现状。以后新建小区以做

为供水部门收费单位的计费水表为界,界限以内至用户的供水管线及设备由物业管理公司负

责维护、管理;界限以外(含计费水表)的供水管线及设备,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

四、住宅小区内供热、供气、有线电视的管线设施分别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各自负责维护

、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接受委托对部分项目实施维护、管理。

小区路灯由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划建设,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五、住宅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清扫保洁。小区内道路、住宅楼房周围及绿地等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

负责;

垃圾清运。将垃圾由住宅楼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将垃圾由垃圾中转

站运至垃级填埋场,以每吨10元计价,由市环卫部门负责(包括中转站设备维护)。

公共厕所的清掏和维护。公共厕所产权属于环卫部门的,由环卫部门负责;未办理产权

移交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业务上接受环卫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或由其委托环卫部门负

责。

六、住电小区内绿化管理职责:

住宅小区内园林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园林绿化规划资格的设计部门予以规划设计

,建设单位按图负责施工,市政园林局组织验收,园林、景点、树木、花草、绿地等项日常

维护和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应接受市园林绿化部门的业务指导。

七、住宅小区内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存车处等交通设施以及小区内的交

通秩序,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护、管理。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请公安交警处理。

八、住宅小区内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供水管网上设置的消防井、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安装。

室内消防栓由开发建设者同步安装及轻便灭火器材,由使用单位负责购置,物业管理公

司负责维修、管理,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邮电电信设施管线由邮电部门建设、维护和管理。小区由邮件、报刊、电报投递由

邮电部门投到小区信报箱群,由住户或单位到信报箱自取。

十、住宅小区门栋牌号由建设单位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负责制作,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

装和管理,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十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各专业部门各项业务管理所需费用收取和使用,应按照

市政府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本意见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十堰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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