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十堰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7-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十堰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5]89号2005-7-1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便于工作,自即日起启用"十堰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一枚。

附:

印模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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