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协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快融入与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意见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协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快融入与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武政办〔2006〕66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协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快融入与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经协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主体地位加快融入与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意见》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市经协办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快
融入与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随着武汉城市圈建设的不断推进,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也是武汉城市圈建设主体的各类企业,正走向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前台,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武汉城市圈内企业的发展,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融入与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新格局,特提出意见如下。
一、基本思路和基本方针
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立足于发挥比较优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采取“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中介参与、政府推动”的方式,以发展现代制造业、推进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区域市场、城乡发展“四个一体化”,促进武汉城市圈城市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双赢多赢、联动发展。其基本方针是:
——坚持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依靠市场的力量,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在武汉城市圈内的优化整合。
——坚持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优势互补、实现双赢、联动发展为目标,开展经济与技术合作,形成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利益分享机制。
——坚持充分调动国有、民营、外资企业以及各类中介组织参与武汉城市圈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企业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发展,发挥企业在区域合作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以构建产业链为主线。以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为依托,强化产业集聚,壮大区域优势产业和名牌产品。
——坚持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围绕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推进全方位的联合协作,实现相互需求、相互促进。
——坚持以政府调控为推动力。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主导作用的同时,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有力地推动武汉城市圈建设。
二、重点产业领域
根据武汉城市圈建设实际,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强化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分工协作,围绕构筑产业链条、强化产业整合和推进产业升级,以重点企业为依托,加快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集群的形成,大力推进产业一体化。
(一)高新技术产业建设领域。充分发挥武汉的技术、人才和产业优势,依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磁湖经济开发区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现有产业基础,努力形成若干有规模、有特色、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集中力量推进“武汉·中国光谷”电子和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加快以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汉庙山医药工业园为重点的医药工业园建设,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药、生物兽药、生物芯片、基因工程药物和新型疫苗、合成新药及现代中药产品,形成生物工程及新医药产业群。
(二)原材料工业及新材料产业建设领域。重点支持武钢、冶钢、鄂钢等骨干企业的发展,积极推进钢材深加工,延伸产业链。突破性发展石油化工和有机化工原料,结合武汉80万吨乙烯建设项目,大力推进乙烯下游产品的开发及深加工。加快发展汽车用新材料、光电子信息材料、纳米材料、生物工程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产品,在武汉、鄂州、黄石、孝感等城市形成相对集中的新材料产业群。
(三)以轿车制造为重点的机械制造产业建设领域。以东风汽车为龙头,以武汉、孝感等城市的汽车及零配件骨干企业为主体,重点发展轿车、轻型车和专用车,推动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的研制开发,提高武汉城市圈内汽车零部件配套能力。以武汉造船厂、青山造船厂、南华高速船公司为主体,重点发展军民用客货船、海洋工程船、特种专用运输船、船用关键设备,大力发展船用机械等配套产品,形成船舶制造产业群。积极发展大型输变电及发配电设备、新型环保设备等机电一体化产品,努力壮大产业规模,着力形成机电一体化产业群。
(四)轻工纺织产业建设领域。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支持武汉烟草集团公司等龙头企业强化资源整合,强化协作配套,发展壮大食品工业。围绕晨鸣纸业,重点发展文化用纸、包装纸板及纸制品等产品,提高产品加工深度,逐步形成造纸及包装印刷产业链。依托丝宝集团,做大做强日用化工产业。以武汉、黄石、鄂州、仙桃、天门等城市优势企业为龙头,以高档服装面料、西服、时装、针织内衣等为重点,上下游延伸,形成服装加工产业链。
(五)商贸流通建设领域。充分依托武汉城市圈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物流市场需求,着力建设和发展“一个大市场,两个公共基础平台,四重物流服务时域圈,五大物流枢纽”。即:加快建立和形成一个统一、开放、一体化运作的武汉城市圈物流大市场;建设和完善武汉城市圈物流基础设施平台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筑以武汉为中心,面向省内大部分中等城市的3—6小时物流服务圈,面向华中省会城市的12小时物流服务圈,面向国内其他中心城市的24小时物流服务圈以及面向东南亚及欧美地区的48小时物流服务圈;重点推进武汉、黄石、鄂州、咸宁、仙桃、孝感五大物流枢纽城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加快武汉城市圈现代物流基地、物流园区、专业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以及城市、城乡小件快递系统等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培植以第三方物流企业、货主物流企业、物流基础设施企业、物流信息企业、物流装备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现代物流企业群。基本建成以武汉为核心,立足湖北,服务华中地区,面向全国,连接世界的中国中部现代物流中心区,使现代物流业成长为武汉城市圈重要的战略性产业及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
(六)农业产业化建设领域。充分利用武汉的大市场、大流通优势,以提升优质农副产品深加工水平为重点,推进优势和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品牌优势。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在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等市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改善农副产品品种、品质,为农产品加工业提供优质原料。建立新型农商关系,应用现代物流技术,以武汉为市场营销中心,通过连锁超市、大型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促进农产品销售,提高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和效益。
三、推进企业发展
以企业为主体,把企业推向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前台,加强企业间的联合协作,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要采取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方式,培养一批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品牌企业,促进优势产业规模扩张、重点产业延伸拓展、传统产业梯度转移、搬迁企业异地改造。通过大企业、大集团、大公司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吸引一大批武汉城市圈内企业全面跟进,促进武汉城市圈内企业有序互动和良性发展。
(一)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制造业。以优势企业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联合、划转等方式,培育一批跨区域的企业集团,发展规模经济。以名牌产品为基础,以产品经营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贴牌经营等方式,推动一批特色产业区域的形成,发展产业集群。鼓励外地企业将总部或研发中心设在武汉,鼓励武汉企业在武汉城市圈内其他城市建立配套基地或发展。
(二)以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为载体,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积极推动武汉商业企业把仓储超市和便民超市延伸到武汉城市圈内其他城市,形成以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的新型商贸流通业。以发展连锁经营为载体,拓展区域市场。以农工商对接为重点,促进产销互动。以产业化经营为纽带,推动基地建设。建立起市场互通、利益共有、共同发展的区域大市场、大流通、大商业。
(三)以大型农业企业为依托,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推进食品、纺织、造纸、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等产业链延伸与农业产业化对接,提升农副产品深加工水平,加快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群。
(四)以都市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区域内的中小企业。鼓励武汉城市圈内有意来武汉发展的中小企业进入武汉都市工业园区。鼓励和支持我市不适宜在中心城区发展的企业,向武汉城市圈内其他城市搬迁。
(五)以中介服务组织为依托,发展一批新型经济组织。整顿规范现有行业协会,促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发展一批服务武汉城市圈内企业的中介组织,选择武汉城市圈内关联度强、配套效率高、发展前景广的优势产业,成立相应的行业协会,建立科技孵化器、人才交流中心、会计事务所、法律咨询中心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为武汉城市圈内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保险支持和律师、会计服务。
四、完善政策措施
(一)优化发展环境。认真清理现行政策及相关规定,在工商管理、技术监督、商品检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消除对人才、资本、资源跨地区流动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限制,为武汉城市圈内企业发展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二)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区域合作中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财政支持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协调财政利益分配关系。清理并协调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招商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避免因税费政策的差别导致不良竞争。研究制定促进企业和中介组织参与武汉城市圈建设的优惠政策。
(三)加强规划指导。在省人民政府编制的《武汉城市圈总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制订我市融入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规划,以加强对企业联合协作工作的指导。
(四)突出工作重点。根据武汉城市圈建设和我市发展的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绿色农业”产业的发展。以武汉城市圈9个城市的企业为主,建设绿色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中心,形成从生产、加工到营销的绿色农业技术研发、转化、示范体系;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合理安排武汉城市圈区域布局,建成3个梯度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围绕十大名米、十大名茶、十大名果、名特优蔬菜、水产品、畜禽产品等,建成武汉城市圈水产品、畜产品、粮棉油、果菜茶4类生产基地。二是加快“武汉·中国光谷”建设,带动武汉城市圈相关产业。重点是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应用工程,促进光电子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光纤到户、无线宽带、3G产业联盟发展、数字集群、数字电视等,支持武汉围绕国家重大应用工程的实施,融入产业联盟。同时,努力建设武汉城市圈区域性资本市场,促进智力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在武汉城市圈区域内形成一个创新中心和若干个创新分中心。三是加快武汉现代制造业中心及其相关产业建设。重点围绕建设武汉制造业创新体系,建立以武汉科研院所为核心,骨干企业技术中心参与的产学研相结合的4个创新研发平台;构建武汉城市圈现代制造业聚集核心区,形成产业集群辐射带,形成具有优势的系统性产业链,多产业共同发展,形成规模效益和共生优势。四是着力打造武汉现代物流中心。重点建设长江中游武汉航运中心;建设以武汉为中心的组合港;建立武汉阳逻保税区;探讨设立武汉城市圈物流协调办公室;加快武汉城市圈交通信息网络建设。
(五)搭建合作平台。以各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及阳逻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建设武汉城市圈产业合作基地。以现有的由市有关部门组成的专题组为基础,采取单独和联合相结合,分阶段、分类型组织引导武汉城市圈内骨干企业开展洽谈对接,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联合协作上取得突破。
以推进电子政务为突破口,加快武汉城市圈内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整合武汉地区产权市场,形成以武汉为中心,覆盖周边地区的产权交易平台。利用武汉雄厚的科技实力,建设一体化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交易平台。加强我市与武汉城市圈内其他城市在人才培训和交流方面的合作,建设一体化的区域人才和劳动力市场,构筑人力资源共享平台。利用武博会、武洽会、食博会、农博会、光博会以及武汉城市圈内其他城市的会展活动,搭建项目洽谈和招商引资平台。
五、加快组织实施
(一)广泛动员部署。今年上半年召开全市性的加快武汉城市圈企业发展,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加快发展。
(二)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在进一步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内其他城市相关部门对接的基础上,于2006年6月以前制订本部门和单位参与武汉城市圈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精心组织对接。在各部门和单位制订的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今年内按行业组织我市相关企业到武汉城市圈内其他城市考察和邀请其企业来我市进行对口洽谈。
(四)做好协调服务。市经协办要为我市企业和武汉城市圈内其他城市企业的互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建立企业合作项目库和信息网站,收集、了解我市和武汉城市圈内其他城市企业合作信息,协调合作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发布招商信息,组织企业洽谈活动。
武汉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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