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200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200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1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200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新政办〔2005〕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县(市)、区200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目标进行认真自查,并作好迎接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县(市)区200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方案
为改善新乡市环境质量,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新乡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新乡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凤泉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为科学、公正地评价2005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包括:环境质量目标、工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辐射环境管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等6大类内容。
(一)环境质量目标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
(二)工业污染防治包括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十五”计划项目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工业结构调整,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等内容。
(三)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基本农田化肥与农药过量使用控制规划、农村沼气建设规划、规模化畜禽养殖业限期治理计划编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示范工程的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和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秸杆综合利用,自然保护区管理。(四)辐射环境管理包括放射源许可证和身份证管理,放射源安全管理,放射性废源废物安全处置。
(五)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管网配套及脱氮设施建设,垃圾处理场建设,按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内容。
(六)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包括环保机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纳入县级财政,省重点污染源(包括污水处理厂)和制浆造纸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二、考核方法
(一)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根据新乡市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进行评估、考核。
(二)工业污染防治目标按照环保及有关部门掌握的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根据各县(市)区经济部门、工商部门当年审批、注册的项目情况与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数进行比对;“十五”计划项目按照“十五”环境保护计划项目逐项考核;关闭污染严重企业及生产线按照关闭名单、关闭标准逐家考核;清洁生产审核以有关部门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为准。
(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属编制规划类的,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文本为准;属建设类的,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文件为准;秸杆综合利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以秸杆禁烧办公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提供的依据为准。(四)辐射环境管理以现场考核和有关上级部门的文字材料为准。
(五)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以现场考核和上级部门认可的材料为准。
(六)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目标中,环保机构人员、公用经费纳入财政的考核,以当地政府文件或财政部门的文件及拨付经费单据为准;环保监测、监理机构标准化建设以上级环保机关验收为准。
(七)2005年12月30日前,各县(市)、凤泉区人民政府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报告本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06年元月份,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凤泉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八)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标准为市政府与各县(市)、凤泉区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根据目标完成情况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缺项的按照得分折合计算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奖惩措施
(一)考核按得分率计算,低于或等于70%,且在9个县(市)、区按得分率排名位于后两位的县(市)、区,取消政府目标考核评先资格。
(二)经查实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定新、改、扩建3个以下建设项目的县(市)、区予以黄牌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违法新、改、扩建项目3个及以上的县(市)、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以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查处建设项目为准)。
(三)对于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县(市)、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好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将予以奖励;对于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的,市政府将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处分。
附件:1.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及分值
2.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分解细则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