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路网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路网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路网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新政办〔2006〕11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路网规划及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是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规划建设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的决定》(新文〔2006〕7号)精神和《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计划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建设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新乡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设新乡市北部绿色生态屏障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员、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加快规划区内造林绿化、旅游开发和环境整治步伐,力争在5年内把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成为集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科普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园区,建成新乡市北花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良好环境。
二、基本框架
(一)区域范围: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位于新乡市北部凤凰山区域,西起辉县市范屯、李固,东至卫辉市石骆驼、石屏,北至辉县市常村、燕窝和卫辉市虎掌沟、大谷驼、大司马一带,南到凤泉区与牧野区交界。东西横跨约15公里,南北纵深16公里。涉及凤泉区、辉县市、卫辉市共7个乡镇76个村,总面积约180平方公里。
(二)分区布局: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由三区三带组成。“三区”指中部的休闲观光区,主要在凤泉区潞王坟乡境内,位于森林公园的核心,以旅游开发和造林绿化为主要内容,是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规划和建设的重点部位,面积约为30平方公里,森林、绿地覆盖面积要达到70%左右;北部森林生态区,主要在辉县、卫辉两市境内,位于森林公园北部,以城市生态安全保障为主要目的,建立多种经济林和生态林园区,形成丰富的森林景观,面积约为110平方公里,森林、绿地覆盖面积要达到50%左右;南部农林生态区,主要在凤泉区耿黄乡境内,位于森林公园南部,主要是完善提高农田林网、通道绿化、园区绿化和环城生态防护林造林成果,重点发展现代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园区,区域面积约为40平方公里,森林、绿地覆盖面积要达到35%以上。“三带”指南水北调主干渠绿化带,两侧各绿化250米;济东高速公路绿化带,两侧各绿化100米;卫柿公路绿化带,两侧各绿化50米。
三、目标任务
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植树总任务为1875万株,总体上按5年时间安排,前3年打基础,后2年完善提高,2010年全部完成任务。(一)凤凰山义务植树基地:植树任务158.9万株。(二)凤泉区:植树任务290万株。1.休闲观光区:面积约30平方公里,植树163万株。2.农林生态区:面积约40平方公里,植树18万株。3.南水北调主干渠:在森林公园规划区内,长度约8公里,两侧各绿化250米,植树66万株。
4.济东高速公路:自大块村—耿庄村(行洪区重要区段除外),长度约13公里,两侧各绿化100米,植树43万株。
(三)辉县市:植树任务636万株。
1.森林生态区:面积约60平方公里,植树594万株。
2.卫柿公路:自新辉路向东,长度约11公里,两侧各绿化50米,植树22万株。
3.南水北调主干渠:在森林公园规划区内,长度约2公里,两侧各绿化250米,植树20万株。
(四)卫辉市:植树任务790万株。
1.森林生态区:面积约50平方公里,植树745万株。
2.卫柿公路:自G107公路向西,长度约12公里,两侧各绿化50米,植树20万株。
3.南水北调主干渠:在森林公园规划区内,长度约3公里,两侧各绿化250米,植树25万株。
四、年度计划及建设重点
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的重点是30平方公里休闲观光区,尤其是凤凰山义务植树基地和三大林带。
(一)凤凰山义务植树基地:位于凤凰山及周边区域,总任务为158.9万株,要求挖大坑、栽大苗,达到快速绿化效果。
1.2006年度计划植树53万棵。重点是未开采区域山体绿化、开采断面垂直绿化。
2.2007年度计划植树53万棵。重点是开采平台绿化、开采断面垂直绿化,结合南水北调工程恢复部分山体形状,填坑造田整地。
3.2008年度计划植树52.9万棵。重点是对整理后的区域进行绿化。
(二)凤泉区:包括休闲观光区、农林生态区和南水北调主干渠、济东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总任务为290万株。
1.2006年度计划植树172万株。基本完成“两区”内农田林网、一般河路渠和县乡道路绿化,重点是“两带”绿化。为不影响施工,济东高速公路两侧各按50米、南水北调主干渠两侧各按150米先进行绿化,剩余部分待工程结束后再进行绿化。
2.2007年度计划植树118万株。重点是完成“两带”和荒山荒地造林,搞好补植补造。
(三)辉县市、卫辉市:包括森林生态区和南水北调主干渠、卫柿公路两侧绿化带,总任务为1426万株,其中辉县市636万株、卫辉市790万株。
1.2006年度计划植树404万株,其中辉县市190万株、卫辉市214万株。基本完成规划区内农田林网、一般河路渠和县乡道路绿化。重点是卫柿公路和南水北调主干渠两侧绿化带,南水北调主干渠两侧各按150米先进行绿化,剩余部分待工程结束后再进行绿化。
2.2007年度计划植树523万株,其中辉县市229万株、卫辉市294万株。重点是荒山荒地造林和发展杂果类生态经济林。
3.2008年度计划植树499万株,其中辉县市217万株、卫辉市282万株。重点是完成荒山荒地造林和南水北调尾欠,搞好补植补造。
五、运作方式和资金筹措
(一)农田林网、一般河路渠绿化,主要通过绿化权承包、拍卖方式,由所在乡、村组织群众进行造林绿化,造林资金自行解决。
(二)三大林带及县乡以上道路通道绿化,由所在乡、村组织群众进行造林绿化,土地权属关系不变,林随地走,造林资金由所在县区解决。凡需占用农田的,采取政府补贴的办法对农民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按每亩每年500元计算,市、县两级各承担50%,列入财政预算,连补3年。
(三)山丘区荒山荒地造林,主要通过争取林业项目方式,实施工程造林。如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
(四)休闲观光区涉及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区域的造林绿化,主要通过招商引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生态旅游开发,尤其是新建项目,要把造林绿化与规划建设同步考虑,捆绑式运作。
(五)义务植树基地,按照“一次分配、三年完成、一年一片、包栽包活”的要求,挂牌立碑,长期坚持。将任务一次性分解到市直及有关责任单位,前3年基本完成,后两年完善提高。由于凤凰山区域立地条件极差,多数需要采取爆破打坑和填土造田进行造林绿化,造林绿化整地难度很大。根据《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有关规定,因生产需要或造林技术等因素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责任单位,可以通过以资代劳、缴纳绿化费方式完成义务植树尽责任务。
(六)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林业建设,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凤凰山森林公园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要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落实各种服务措施,依法加强监管,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要明晰森林、林木、林地产权,及时颁发林权证,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
六、投资概算
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造林绿化总费用为14976万元。植树费用测算标准为:义务植树基地60元/株,休闲观光区荒山造林15元/株,其他荒山造林1.5元/株,“三大”林带5元/株,县乡道路、一般河路渠和农田林网3元/株。
(一)新乡市义务植树基地植树费用为9564万元。
(二)凤泉区植树费用为2832万元。其中农田林网、一般河路渠76万元,县乡道路32万元,荒山造林2180万元,济东高速214万元,南水北调330万元。
(三)辉县市植树费用为1178万元。其中农田林网、一般河路渠84万元,县乡道路74万元,荒山造林812万元,卫柿线109万元,南水北调99万元。
(四)卫辉市植树费用为1403万元。其中农田林网、一般河路渠84万元,县乡道路40万元,荒山造林1056万元,卫柿线99万元,南水北调124万元。
七、通道绿化占地补偿
通道绿化占地总面积为21510亩,每亩按500元计算,年占地补偿总额为1076万元。占地面积测算时未扣除非耕地和不宜造林地段,实际补助金额应以当年验收面积为准,造林计划原则上两年完成,占地补偿预算需按4个年度安排。
(一)2006年度,预算总额为748.5万元。其中新乡市374.25万元、凤泉区162.75万元、辉县市108.75万元、卫辉市102.75万元。
(二)2007、2008年度,年预算总额均为1075.5万元。其中新乡市537.75万元、凤泉区271.5万元、辉县市135万元、卫辉市131.25万元。
(三)2009年度,预算总额为327万元。其中新乡市163.5万元、凤泉区108.75万元、辉县市26.25万元、卫辉市28.5万元。
八、造林绿化技术标准
为确保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的质量和成效,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小班作业设计进行施工。
(一)树种选择: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选择树种。荒山造林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配置外来彩色树种;山上急险坡选择以侧柏为主;山上偏下部位以五角枫、元宝枫、栾树、黄栌、美国红栌、侧柏、女贞及其他彩色树种和常绿树种为主;山脚部位以侧柏、雪松、常绿爬山虎为主;山前经济林以大枣、核桃、柿树为主;道路绿化以杨树、合欢、银杏、白蜡、紫叶矮樱、红叶李、大叶女贞为主。
(二)苗木规格和栽植密度:侧柏苗高1-1.5米,株行距1.5×2米;黄栌、五角枫、栾树、银杏、美国红栌苗高2-3米,株行距2×2米;柿树苗高0.8-1.5米,株行距4×4米;枣树苗高0.8-1.5米,株行距3×4米;道路常绿树种苗高2.5米以上,株行距2×3米。
(三)整地标准:凡设计栽植的侧柏小班,挖反坡鱼鳞坑,坑的规格为长1米、宽0.8米、深0.5米,坑下沿用石头垒砌,水泥勾缝,坑内回填土;其他树种、山前经济林、道路绿化的整地,挖方型坑,坑的规格为长0.8米、宽0.8米、深0.8米。
(四)栽植质量:采用保湿抗旱技术,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方法栽植,造林后成活率达到95%以上,保存率达到90%。
(五)防护林带标准:农田林网、一般河路渠两侧各栽植1-3行;县乡道路两侧各3-5行;卫柿公路、济东高速公路两侧各50-100米,要以高大乔木为主,兼顾景观效果。南水北调两侧各250米,要按城市游园标准进行绿化、美化,注重景观效果。株行距一般不低于3×4米,亩密度不低于55棵。
九、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设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有关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员、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机制,多方筹措资金。一是市财政和有关县(市)区财政要将通道绿化占地补偿列入预算,增加对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的投入。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造林绿化、乡村道路、节水灌溉、高效农业、土地复垦、环保治理等项目资金,重点向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倾斜。三是重点通过以资代劳方式和专业造林办法,完善义务植树尽责方式和造林机制,提高造林质量和绿化效果。四是金融部门要积极组织小额贷款,重点支持规划区内生态林、经济林开发建设。五是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承包、拍卖、租赁等形式投资开发荒山、荒地和河路渠进行造林绿化。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是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人类最佳居住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建设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对于改善市区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存质量、增加城郊农民收入、促进旅游业发展和打造新乡市旅游品牌、树立新乡城市形象所起的重大作用,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激发全社会关注凤凰山绿化、支持凤凰山绿化、参与凤凰山绿化的积极性。
(四)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效能监察。由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共同组成效能监察组,对义务植树尽责情况、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造林质量和标准等认真进行考核验收,落实奖罚措施,确保凤凰山森林公园造林绿化工程任务的完成。
附件:1.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造林绿化任务一览表
2.凤凰山森林公园通道绿化占地补偿年度预算明细表
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路网规划及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的决定》(新文〔2006〕7号)和《新乡市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要求,为推动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把森林公园建设成集生态、旅游、度假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园区,现对凤凰山森林公园30平方公里内的道路进行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改善凤凰山森林公园交通条件为目标,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十一五”规划,有重点、分层次建设园区内道路,力争早日实现全园区内道路建设规划。
二、道路建设
1.框架道路建设
(1)卫鲁线(卫柿线—王村铺—郭柳—张门—鲁堡—李石线),为平原二级公路新建项目,路线全长11公里,路面9米宽,计划2006年修建。其中卫柿线—郭柳段全长2公里,该路段的建设任务由市政府和凤泉区政府及辉县市政府协商解决;郭柳—鲁堡段全长9公里,现在为5米宽土路,综合考虑通行、联网以及线形合理性,新建一条路基宽12米的二级公路,在资金到位后,进行路基施工,沿途经过郭柳、张门、鲁堡约3公里的路段因拆迁量较大,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拆迁工作。
(2)卫东线(卫柿线—道北商场),为平原二级公路改建项目,全长7.6公里,路面规划宽度9米。其中堡上至道北商场已于2002年修建完成,剩余路段卫柿线至堡上计划2008年修建。卫柿线—县界2公里,该路段的建设由市政府和凤泉区政府及辉县市政府进行协商联合解决。县界—堡上村北1.3公里,现为7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由于该路线两侧多为石料场,由各乡、村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3)东二环延伸至山詹线。(杨九屯—五陵东)路段全长4公里,路面规划为双向六车道,设计宽度21米,由新乡市公路局负责修建。
为确保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的顺利进行,在道路加宽方案确定以后,及建设项目批复下达之前,有关部门要先行对所修道路实施征地、拆迁、路基整理等准备工作,这些前期准备工作应在项目开工之前完成。
2.12条休闲观光道路的建设
12条休闲观光道路的建设,分别由道路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实施前负责完成征地、拆迁、备土工作及路基整理工作,确保不影响道路的路面施工建设。
3.10条景区内道路的建设10条景区内道路的建设,由各个景区以及景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路基整理工作,要求2006年3月底前完成,然后由市(区)交通局负责在2006年至2007年完成路面的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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