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城区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城区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宜府办文〔2005〕29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批2005年城区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计划的请示》(宜市国土资文〔2005〕30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市城区房地产市场总体上呈现出持续良好的发展态势,对促进经济发展,改变城市面貌,改善居民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实现政府对土地市场的有效调控,抑制城区房地产投资和房价的过快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对城区近几年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的分析和对2005年房地产市场需求的预测,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05年城区(包括晓溪塔、葛洲坝)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计划控制在1150亩内。具体分解如下:

一、重点工程开发用地250亩。包括商业步行街项目50亩、沿江大道延伸段配套项目泰江公司开发土地200亩;

二、夷陵区150亩;

三、宜昌开发区80亩;

四、葛洲坝旧城改造100亩;

五、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搬迁安置房建设50亩;

六、市中心城区500亩。其中:

(一)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土地375亩。包括宜昌药厂85亩、电视机厂30亩、伍家岗兴龙小区10亩、糖果厂片区(含金山市场、银海市场等)60亩、刘家大堰快餐面厂25亩、轴承厂50亩、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原工业技校40亩、西陵生产资料公司龙井路地块15亩、鑫海陶瓷厂30亩、市检验检疫局沿江大道项目13亩、五一广场旧城改造用地17亩;

(二)其它地块125亩。包括万佳市场35亩、宜昌港务集团30亩、西陵一路盲聋哑学校7亩、环城北路9号8亩、犭虎亭区30亩、西陵园区15亩;

七、预留指标20亩。由市政府调剂使用,主要用于上述项目由于城市规划要求而增加的用地面积。

接此批复后,请你局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衔接,认真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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