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能源清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文[2007]113号
颁布日期:2007-1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能源清查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文[2007]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能源清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06号)精神,掌握全市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能源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掌握全市能源使用状况及结构情况,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状况,为各级人民政府提供节能降耗决策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统计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调查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一)对象:全市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城乡住户。

(二)范围: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城乡居民生活用能等。

三、清查的内容和时间

(一)清查包括能源供应、能源消耗两部分。

(二)清查采用国家和省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分类标准、代码和目录。

(三)清查的时期资料为2007年年度数据。

(四)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24时。清查分五个阶段分步实施:一是准备阶段(2007年年底前),二是登记阶段(2008年1~3月),三是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2008年4~5月),四是数据评估和发布阶段(2008年6月),五是应用、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下半年)。

四、清查的组织实施

清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双重清查”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成立宜昌市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能源清查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能源生产、流通及用能单位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市能源清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实施。通过这次

清查建立相应的统计调查体系和工作责任制度,负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能源统计常规工作。

(二)全市能源清查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表式、统计标准、代码和目录、数据处理程序等,由市能源清查办公室统一制发。

(三)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城乡住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此次清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清查表,确保填报

数据的真实可靠。对于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清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查处。

(四)各级清查机构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部门内外网站、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能源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相关要求,为清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五)为能源清查创造必要条件,所需经费由县、市、区分级负担并列入财政预算。

附件:宜昌市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宜昌市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郑超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灿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美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鹏宇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斯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大真市经委副主任

陆锋市建委副主任

张爱平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易斌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郭天富市交通局副局长

胡国民市农业局副局长

上官志平市国资委副主任

幸隆市统计局副局长

宋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孔磊市旅游局副局长

曹文金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伟市教育局副局长

董美阶市卫生局局长

屈定富市文化局副局长

石明悦人行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新平武汉铁路局宜昌车务段副段长

廖建桥宜昌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阮汉梅中石化湖北宜昌分公司副经理

李大满中石化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副经理

冯士明三峡坝区工委会副主任

赵建强三峡开发总公司计划发展部部长

向永忠葛洲坝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牟燕清江开发总公司计划经营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幸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