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印发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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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穗府办〔2005〕7号
印发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
为落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创模纲要》,穗府〔2004〕3号)确定的创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工作力度,力争2005年底各项创建指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提出如下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我市突出的环境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强化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要求,在巩固已达标考核指标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实施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我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的能力建设,力争到2005年底,我市各项创模指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要求,申请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我市创模工作。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根据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进展情况和国家环保总局对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的程序要求,今、明两年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工作、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1月至3月)。
主要任务:召开2005年全市环保工作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大会,部署今、明两年的创模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浓厚的创模氛围。
1召开全市创模工作大会。2005年3月上旬,市政府结合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大会,部署创模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打好创模攻坚战,并以《广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责任书》的形式,将年度创模任务分解到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责任书的任务要求,制定具体的创模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并广泛发动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2开展创模宣传。以创模工作大会为契机,掀起创模宣传高潮。市属各新闻媒体要紧密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城市管理年的宣传部署,精心策划,积极开展创模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创模工作情况,专访报道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责任部门创模工作进展、成果和经验,报道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同时,要加强与中央和省新闻媒体的沟通,拓展宣传渠道,深入宣传广州的环境保护工作,树立广州良好的城市形象。要加强公益宣传,在机场、港口、码头等城市对外交通的主要出入口和主要街道、重要路段设立以创模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宣传广告,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
3组织公众参与创模。各区、县级市和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团体及社会各界在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中的作用。利用社区论坛、街道宣传栏、小册子、标语、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创模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使我市创模工作家喻户晓,营造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全面推进阶段(2005年2月至12月)。
主要任务:组织实施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确保各项创模指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的要求。加强我市环境保护的能力建设,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1组织实施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按照《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全市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大行动,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河涌截污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流溪河流域和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专项整治、珠江综合整治和工业废水污染源治理工作,解决我市水环境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70%(10个区),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并逐步消除劣v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53万吨以内。
2组织实施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全市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大行动,重点抓好工业废气污染专项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和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解决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污染源存在的问题,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确保我市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5万吨以内,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API)低于100的天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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