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庆政办发〔2008〕1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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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10-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庆政办发〔2008〕190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三级应急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设与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2004年12月,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2008年2月,市政府再次修订完善后予以印发(庆政办发〔2008〕21号)。
全市专项应急预案。全市专项应急预案是指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后实施。目前,部分专项预案已制定实施,但还需进一步修订完善;有些专项预案正在制定。(后附:全市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目录表)
市政府部门应急预案。市政府部门应急预案是指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专门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并报市政府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应急办)备案。部分部门已制定出台了专项应急预案,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
县(区)级应急预案。具体包括:各县(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及其基层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由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指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制定的预案。
单项活动应急预案。是指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制定的应急预案。
按照市政府要求,2008年10月25日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的变化和要求,完成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各县(区)也要同时完成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2008年11月10日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完成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同时,中、省驻庆各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完成本单位、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完善工作。2008年11月底前,基层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单位应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各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五年。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一般应在遇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要根据处置情况和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对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各类应急预案要通过演练来检验,根据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和备案。
二、严格规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
各级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由本级政府制定、修订和完善,并报上一级政府及其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专项应急预案,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本级政府审定发布,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部门应急预案,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下发,并报本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企事业单位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单项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负责制定,按照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办法,经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要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案做好常态下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器材装备、预案演练等监督检查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应急预案检查的方式,主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形式。市政府应急办将对各县(区)政府的总体应急预案、专向应急预案和市级专项预案定期进行检查;各县(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本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抽查。应急预案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落实应急组织机构、指挥机构建设情况、预测预警能力、信息报告制度、应急措施、应急保障、应急知识培训等情况。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各类预案的存档和备案,建立预案目录和预案信息库。
三、认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都要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要结合本县(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单项应急预案演练,明确应急演练的课题、队伍、程序和方法。
县(区)和有关单位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综合演练。是指县(区)政府和市上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组织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演练。
2.专项演练。是指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应对单一种类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演练。
3.分项演练。是指县(区)政府和市县(区)有关部门、单位对应急预案某项内容或重点内容进行的演练,如指挥所演练、集结与开进演练、组织协同演练、通信保障演练等。
县级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方案,要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在报送本级政府应急办备案的同时,报送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县(区)政府组织的综合性演练方案,应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四、及时做好预案文件上报工作
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县(区)总体应急预案,各牵头部门和单位务必于2008年10月25日前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和中、省驻庆有关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也于2008年11月15日前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各类上报预案材料需报送5份书面文件,同时要报送电子文档(word格式)备案。基层各类应急预案要按照制定、修订和完善时限要求,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上报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秦坤钺
联系电话:8612323
E-mail:[email protected]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全市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目录表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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