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铜署办发〔2008〕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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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6-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铜署办发〔2008〕150号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08〕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对我区下步国企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人民政府5月13日与行署签订的《贵州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目标责任书》要求,2010年底前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对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企业,于2008年底前全面启动,进入法律程序,2009年底前终结;对能够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力争于2009年底前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基本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并在工商管理部门变更注册登记;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落实国资监管职责,围绕依法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本的有效运营和保值增值;加快劣势企业的退出步伐,2010年底前完成退出企业的转让、关闭、撤销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其中对2007年底前已经变现资产、安置职工、处理完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的空壳企业,于2008年内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充实、调整,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各方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国有企业改革规划。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地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地、本部门所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规划,由地区改制办汇总后报行署审查,用于指导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三)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改革协调机制,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承担有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关的职能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顾全大局,搞好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切实做好支持与服务工作。企业要充分发挥改革的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推进改革。
(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设立地、县两级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和专户,完善改革成本筹措机制,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有力支撑。要健全并认真执行财政专项资金、国有资本收益、国有企业划拨土地转让收益等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收支程序和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国企改革专项资金。同时,对涉及企业改制的税费项目及标准,要进行全面清理,纠正与政策相违背的事项,认真落实有关企业改制的优惠政策。
(五)着眼长远,重点突破,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推进国有资本有序退出。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和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公司外,国有企业都要逐步改制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鼓励和支持县属企业之间的并购、联合、重组,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核心,进行产业板块调整,推进行业整合,着力提高重点产业集中度。要充分发挥我区能源、矿产资源组合良好的优势,大力吸引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大企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我区国有经济结构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对不属于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以及劣势企业,要通过产权转让、重组、并购、解散、注销、依法破产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同时,要加快培育上市资源,鼓励和推进有条件的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公司实施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六)规范国企改革操作程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必须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等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职工公布,并按规定进行备案和审批。企业改革方案要提交职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过职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负责审批企业改制方案的单位,要聘请法律顾问,并由法律顾问对改制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没有法律意见书的改制方案,审批单位一律不得审批。
(七)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体制保证。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地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理顺职能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严格依法监管国有资产。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营运的有效方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别要规范产权转让和国有企业改制行为,确保国有产权公开、公平、公正竞价交易,国有企业改制依法依规推进。
(八)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国企改革过程中,要同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设置,理顺党的工作和党员管理关系,创新企业党组织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要做好新企业工会组织的组建和会员关系的接续和接转工作。对国企改革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社会稳定。
三、保障措施
行署已与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地直各企业主管部门签订了《铜仁地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目标责任书》,三年后将对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地直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同时,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和公布督查情况,并把任务完成情况与对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地直企业主管部门领导的考核实行绩效挂钩。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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