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发〔2008〕75号
颁布日期:2008-07-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8〕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7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

据省气象台预测,今年我省降雨除陕北北部、陕南东部、西部偏少外,其余大部偏多,总体呈降雨集中、局地异常的特征。我市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在强降雨的影响下,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极易发生,防治地质灾害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包干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力度,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的作用

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建设管理、房管、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对城市人口密集区、公路铁路沿线、重大建设工程区、水库及行洪淹没区、中小学校舍(区)、旅游区(点)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周密排查,扎实做好危及30人以上地质灾害点的防、抢、撤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作出危险性判断,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设立警示标志,并逐一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措施。要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对险情重、危害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强化监测,落实专业(或专人)监测措施,做到及时掌握情况,果断避让。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必要的紧急避险演练,增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抓紧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搬迁和治理工程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措施,想方设法消除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坚持应急搬迁撤离群众与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相结合。印台区政府必须在7月底前将三里洞南沟滑坡36户群众予以搬迁;耀州区政府要在年内完成曹沟梨树村组滑坡等4处97户群众的搬迁;王益区政府要做好桃园等矿区地质灾害点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要摸清底子,明确责任,统一政策,积极推进;宜君县政府要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搬迁计划。主汛期间,各区县政府要协调解决好防治经费,安排好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前撤离的群众的生活补助。对于宜君县城城西滑坡群1#、2#滑坡、王益区桃园矿一食堂后崩塌点,要尽快落实专项防治资金,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年内完成可行性治理方案编制,争取列入省上治理项目。市财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项目监管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工程任务。

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村镇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新农村建设的村镇选址及规划必须符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规划的要求,坚决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及煤矿采空区或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选址要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经评估的项目不得纳入规划,不得批准建设用地。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各建设单位要严格依法做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五、加强协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进行

各级气象、水利、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全市保稳定的大局出发,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履行防御地质灾害的职责。要充分运用各自的监测网络,密切监测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及时作出科学判断,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话、短信等多种途径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使可能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及当地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收到预报信息,采取相应的避灾减灾措施。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规范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工作,为各级政府适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科学防灾救灾提供依据。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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