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县市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职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渭政办发〔2007〕141号
颁布日期:2007-09-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县市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职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渭政办发〔2007〕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职能移交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71号)、《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9月15日起,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客运监督管理工作职能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客运监督管理工作统一交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履行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职责。

各有关县(市)的移交工作由县(市)政府负责实施,确保移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及时解决城市公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00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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