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全国总工会文号:交体法发[2009]147号
颁布日期:2009-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交体法发[2009]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总工会:

现将《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中华全国总工会(章)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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