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号:环办[2014]34号
颁布日期:2014-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我部组织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张龙毛剑英

电话:(010)6655698966556461

传真:(010)66556988

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201404/W020140415543139322805.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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