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上报“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仓房维修改造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粮食局文号:司便函发展[2010]185号
颁布日期:2010-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请上报“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仓房维修改造情况的函

司便函发展[201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为编制《“十二五”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十二五”粮食仓房维修改造规划》,完善仓房维修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模式,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仓房维修改造工作,现请你们上报“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仓房维修改造仓容及资金等相关情况(见附件),10月30日之前反馈我司。

联系人:杨道兵,王业东,电话:010-63906941,63906945,传真:6390693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仓房维修改造情况调查统计表

http://www.chinagrain.gov.cn/n16/n1077/n447016/n4536720.files/n4536651.xls

2.“十二五”粮食仓房维修改造项目计划表

http://www.chinagrain.gov.cn/n16/n1077/n447016/n4536720.files/n4536652.xls

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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