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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开展新疆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调整后评估工作的函
| 颁布单位: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环境保护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开展新疆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调整后评估工作的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认真做好中办核查调研组关于新疆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卡山保护区)范围调整核查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将赴新疆对卡山保护区范围调整开展后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7月28日至31日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卡山保护区历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二)对卡山保护区进行现场考察。
(三)组织召开卡山保护区范围调整后评估论证会。
(四)编写卡山保护区调整后评估报告。
三、参加人员
成立卡山保护区调整后评估工作组,成员包括环境保护部2人、国家林业局2人,专家5人,工作人员1人。(名单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
请协助安排座谈会,并提供卡山保护区历次调整相关材料,包括历次调整程序说明、调整论证意见、调整论证报告、调整相关图件等材料,以及卡山保护区总体规划、科学考察报告等资料。请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房志张昊楠
电话:(010)66556323,18614055380
传真:(010)66556306
附件:1.后评估工作组成员名单
2.日程安排
http://www.forestry.gov.cn/main/4819/content-796674.html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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