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疆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调整后评估工作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环境保护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5-07-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展新疆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调整后评估工作的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认真做好中办核查调研组关于新疆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卡山保护区)范围调整核查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将赴新疆对卡山保护区范围调整开展后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7月28日至31日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卡山保护区历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二)对卡山保护区进行现场考察。

(三)组织召开卡山保护区范围调整后评估论证会。

(四)编写卡山保护区调整后评估报告。

三、参加人员

成立卡山保护区调整后评估工作组,成员包括环境保护部2人、国家林业局2人,专家5人,工作人员1人。(名单见附件1)

四、有关事项

请协助安排座谈会,并提供卡山保护区历次调整相关材料,包括历次调整程序说明、调整论证意见、调整论证报告、调整相关图件等材料,以及卡山保护区总体规划、科学考察报告等资料。请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房志张昊楠

电话:(010)66556323,18614055380

传真:(010)66556306

附件:1.后评估工作组成员名单

2.日程安排

http://www.forestry.gov.cn/main/4819/content-796674.html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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