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征求《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意见等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旅游局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征求《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意见等工作的通知

旅办发[2012]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适应旅行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总结部分地方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考核的工作经验基础上,国家旅游局开展《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和标准制定程序,现将标准及其附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地旅行社企业、行业协会和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1-3家旅行社开展1A-3A级试评,4A和5A级旅行社试评工作将由我局在东、中、西部各选择一个省份分别进行(具体事项由我局监管司与试评地区的旅游局协商决定),参与试评的旅行社在标准发布实施后正式评定时程序可相应简化。

请各省级旅游局在2013年1月3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国家旅游局报告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开展试评工作情况。

附件:1.标准编制说明

2.《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其附录的征求意见稿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2日

(联系人:监管司旅行社处刘瀛、黄海亮、李明星,电话:010-65201356、65201323、65201357,传真:010-65201355,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附件:附件1-2

http://www.cnta.gov.cn/html/2012-11/2012-11-6-10-44-6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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