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展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的通知

办博函〔2014〕9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以下简称科研基地)管理,全面了解科研基地的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实现鼓励先进、淘汰落后、调整布局的宏观管理目标,根据《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规则》,我局决定开展科研基地运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分类

第1-4批17家科研基地参加本次运行评估(名单见附件1)。运行评估将采取分类方式进行,请根据本科研基地的定位与发展方向,确定科研基地类型,包括:工程技术类、应用基础类和管理类。

二、评估周期

2011年至2013年科研基地运行情况。

三、评估指标

总体定位与发展潜力、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

四、评估要求

(一)请参评科研基地认真填写《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运行评估申请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和组织单位审核后上报。

(二)本次评估将以《申请书》和各科研基地2014年初填报的《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运行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为主要依据,请确保所报信息准确无误。如前期所填《调查表》确有误报、漏报情况,可提交书面补充修改说明,由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书》一并上报。

(三)2014年11月底将组织评估会议,请各科研基地主任准备汇报、答辩演示PPT(提纲见附件4),并根据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管办)通知,按时参加会议。

五、截止时间

请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调查表补充修改说明》等寄送至基管办,书面材料一式20份(3份原件);电子版同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科技与信息处钱坤010-56792098

基管办于丹华010-8463196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邮编10002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参评科研基地名单

2.评估指标体系

3.申请书(格式)

4.科研基地主任汇报提纲

附件下载

http://www.sach.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1411281114525932347.zip

国家文物局

201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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