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委托开展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的函

办博函〔2013〕479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四川省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川文物博[2013]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决定委托你局组织开展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编制工作方案,并委托你局于2013年5月至2013年11月,在四川省内开展“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

二、根据委托协议,现随函拨付你局工作补助经费10万元。请专款专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绩效。

三、请你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项目的领导与管理,在完善、细化现有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抓好落实工作。

国家文物局

2013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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