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国资发规划[2009]43号
颁布日期:2009-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调整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国资发规划[2009]43号

有关中央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结合企业发展情况,我委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调整进行了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调整后的主业,进一步加强战略管理,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调整表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8237/n258884/n6272968.files/n6272986.xls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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