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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6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6号(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具体如下:
一、取消钢铁颗粒粉末、稀土、钨、钼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二、对铝加工材等产品出口实施零税率。
三、以上调整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详见附件1)。
四、以上调整涉及的海关商品编号变化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1.出口关税调整表.tif
2.对照表.xls
http://www.customs.gov.cn/Portals/0/2013gg/2.%E5%AF%B9%E7%85%A7%E8%A1%A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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