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2015年度海关统计商品计量单位修订事项的公告
|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1号(关于2015年度海关统计商品计量单位修订事项的公告)
为了适应对进出境货物的管理和统计数据应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规定,现公布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计量单位修订表(见附件),修订内容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12月22日
2015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计量单位修订表[1].docx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