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6-03-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

根据《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环办〔2010〕123号)相关要求,我部组织对部分已登记新化学物质进行了审查,现将31种符合要求的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上述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后,按现有化学物质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31种符合要求的已登记新化学物质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g/201603/t20160315_332884.htm

环境保护部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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