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安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公告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公告2010年第18号
颁布日期:2010-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临安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18号

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申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推荐,经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考核验收、环境保护部公示和审议,临安市已经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现决定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希望临安市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进一步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继续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努力发挥城市环境保护示范与带动作用,为城市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公告。

二○一○年二月九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